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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5484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3〕12号 | 发文时间:2023-07-20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任免职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慧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7-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3〕108号”通知精神,经2023年7月1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李慧斌同志为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惠刚同志为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骏同志为区医疗集团院长、区人民医院院长(聘任制,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崔红旺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国良同志的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王龙同志的区医疗集团院长、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马骏同志的区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挂职)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