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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2045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9-04
发文机关潞城融媒 主题词
标题【文明交通行 安全记心间】骑车别“任性”!新增3处“电警”,专门抓拍这些行为→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9-04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文明交通行 安全记心间】骑车别“任性”!新增3处“电警”,专门抓拍这些行为→

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常态化推进潞城区城市建设,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长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大队在潞城区3处路口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自动抓拍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超员)、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其他依法应予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正式启用,对多次违法行为的人员,我们将通过抓拍取证依法作出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理念,骑行非机动车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长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大队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