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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1325 | |
| 发文字号:潞城字〔2026〕1号 | 发文时间:2026-01-14 |
| 发文机关: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14 |
2025年,潞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一、2025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高位谋划,保障任务落实
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开展专题述法,评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入企执法、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等法治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对全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作用,有力有序推进“一规划两方案”落实。制定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潞城法治发〔2025〕1号)《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潞城法治办〔2025〕1号),确保法治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提升全面依法治区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根基
我区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委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潞城宣思文办发〔2025〕2号)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和干部培训内容,进行专题法治培训。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集中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乡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护航企业发展
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印发《长治市潞城区“企业安静期”制度(试行)》《长治市潞城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制定涉企行政检查目录,开通运行“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安静期内行政执法部门除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且履行备案程序外,不可入企实施检查。制度实行以来,企业总体被检查次数大幅减少,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开展“整治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对重点执法单位“四乱两执”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各单位聚焦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高效化。认真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修改意见的答复工作。2025年以来,共办理征求意见回复17件,法务审核意见35件,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
2.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25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5件,其中纠错27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件。案件数量较去年(31件)增长了122.58%,充分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做到出庭又发声,实质参与庭审、推动争议化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行政应诉案件共48件,案件数量较去年下降45.45%。
3.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主动公开信息4981条,发布潞城要闻695条,发布图片新闻196条,发布公示公告21条,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355条,发布带图文解读的政府文件6个,解读政府文件4个,发布政府公报10期。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构建“目录清晰、共享规范、安全可控”的数据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平台共发布目录1551条,挂载资源1670条,共享接口1个,为跨部门法治协同提供数据支撑。畅通法治便民渠道,办理“区长信箱”“咨询投诉”有效信件242封,转办长治信件28封,回复率100%;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受理并依法办结4件,以数据赋能提升法治服务效能。
4.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执法规定。我区348名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其中今年新申领、换领73人,注销35人。深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今年以来,线上开展涉企执法业务培训12期,线下举办“长治市潞城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培训班”,累计参训人员4500余人次。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显著提升,执法程序更加严谨,裁量权基准适用更加合理,涉企执法投诉举报数量明显下降。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积极打造涉企政策全生命周期“一潞通”服务新品牌,推进涉企政策兑现“网上办”,截至2025年底,共发布区级各类政策114条、解读225条、项目申报51条。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让群众办事更便捷。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潞城融媒体等平台发布办理地址、咨询电话、办事指南等信息,阅读量达1700余次;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等人群聚集场所摆放宣传版面,覆盖群众6000余人次。2025年,累计办理“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974件,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六)深化依法治理,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创新打造“三四三”调解工作法(三员一体、四职一人、三步调解),被山西省司法厅和山西省电视台社会与法治频道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辛安泉司法所所长杨忠民受邀在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调解协会联合举办的“所长讲给所长听,所长做给所长看,所长启发所长学”直播栏目中,深度解读“三四三”人民调解工作法与实践技巧,受到广泛好评。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9件,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2.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原则,建成“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并投入使用,形成了“三区十八室”工作模式。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一人一档,严格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衔接无遗漏,并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安置帮教全过程。截至2025年底,我区在册矫正对象共有121人,刑满释放人员747名。
3.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制作“民法典伴你一生”等宣传片,以生动直观的镜头语言呈现法律保障作用,营造沉浸式普法氛围。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寨上法治主题公园与潞城区宪法主题公园两大法治阵地,将法律知识与景观场景深度融合,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建立普法责任制落实月统计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七)践行法治为民,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网络,打造主城区骑行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增设三个公共法律服务点,与2个驻地部队签订军地协作共建协议。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今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578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7件,其中特殊群体案件141件。以打造“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品牌为核心,推出10余项便民举措,在区人社局挂牌成立潞城区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案件调解成功率和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存在不足。大多是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内容,通过领学加自学的方式开展,组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较少,学习深度不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仍需加强。部分复议和诉讼案件暴露出一些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事实调查不够充分、法律程序不够严谨等问题。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存在执法记录不完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影响案卷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完善学习机制。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党员“三会一课”等重要内容,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持续性。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增强学习效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发言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联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力度。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目标,充分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构建多方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精准施策、协同发力,提升纠纷化解质效,减少行政争议增量。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融合等方式,定期组织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关于法律法规解读、执法流程规范、裁量基准适用等内容的全方位专业化培训,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案卷书写规范,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检查“综合一次查”协作机制,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最大限度合并实施行政检查,加强联合检查,严格落实《长治市潞城区“企业安静期”制度(试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不断深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增加权重比例,并作为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抓好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