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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0952 | |
| 发文字号:潞城卫发〔2025〕30号 | 发文时间:2026-01-0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09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通过多方面举措,全面提升了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水平,有效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
2.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每周五党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
(二)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和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定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图,依据《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新增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以及社会影响性大的体育经营项目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取消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行政许可事项。
2.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列入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执法主体、履行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涉嫌犯罪等方面均逐项开展审核,确保了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执行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规范行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检查中,出动监督人员627人次,监督医疗机构238家,下发监督执法告知书238份。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5年,在日常医疗纠纷处理、重大项目实施、文件出台等方面协同处理相关事务,其中,回复信访案件3起、12345便民服务热线诉求92条、区长信箱诉求7起。做到及时、精准、高效回访,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问题,经党组会议和法律顾问共同商讨,作出合理合规的解释。
(三)运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通过业务学习,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十二期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以艾滋病防治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特定节日为契机,通过LED屏、宣传版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卫生健康系统的法律法规,营造了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过程中普及相关法律,坚决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在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上合法、规范、有效。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树立良好形象。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督体系碎片化,协同性不足
内部监督(如法制审核、执法监督)与外部监督(如人大、司法、社会监督)衔接不畅,存在多头监督、重复监督或监督盲区;上下级执法部门间的层级监督多为事后检查,对日常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较弱;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督机制不完善,难以应对复杂的综合执法事项。
(二)监督方式滞后,精准性不足
仍以事后核查卷宗、集中专项检查为主,对执法全过程的事前、事中监督缺位,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监督多聚焦于程序合规性,对执法裁量权行使的合理性、执法效果的实质性审查不足,容易出现“合法不合理”的执法问题。
(三)数字化赋能薄弱,效能不足
执法监督平台与执法办案系统的数据互通、共享程度低,难以实现执法数据的自动比对、异常预警;目前仍依赖人工统计核查,监督效率低、成本高,对海量执法数据的深度分析能力欠缺,无法精准识别执法薄弱环节和风险点。
(四)责任追究与激励机制不完善,刚性不足
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认定标准模糊,存在“重通报、轻问责”“重集体责任、轻个人责任”的现象;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监督人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顾虑;同时,对规范执法的正向激励不足,难以调动执法人员主动接受监督的积极性。
(五)监督队伍专业能力不匹配,保障不足
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普遍薄弱,人员数量少、兼职多,且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面对日益细分的执法领域(如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难以满足精准监督的需求。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一)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培训班及相关执法培训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三)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方面,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在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宣传队伍,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长治市潞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