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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0945 | |
| 发文字号:潞统字〔2025〕36号 | 发文时间:2026-01-0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09 |
2025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将法治理念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持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全局干部大会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全年开展专题学习8次,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组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责任时限,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将法治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评价内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法治学习教育
制定《2025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通过线上学法、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同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将统计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内容,2025年,区统计局共组织统计法治专题培训9场次,覆盖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及企业统计负责人8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区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统计效能
(一)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机制
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问责,2025年,根据上级安排,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对接,建立了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双方明确了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等内容,实现了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机衔接。通过该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介入,严肃追责问责,有效提升了统计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二)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市场监管、审计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2025年,统计局与市场监管局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形成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执法建设,强化统计监督检查
(一)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
为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区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全区共有1名同志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进一步充实了统计执法力量。同时,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案例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
为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2025年,统计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原则,从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企业统计数据真实性、统计报表填报规范性、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查阅统计台账、原始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与企业统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座谈询问等方式,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核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台账不健全、报表填报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并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工作。通过联合执法检查,有效规范了企业统计行为,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同时也增强了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
(三)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对统计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各环节的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数据审核核查制度,对联网直报数据实行“即报即审即改”,加强对异常数据的查询核实,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队伍力量仍显薄弱
目前我区仅1名干部持有统计执法证,执法人员数量远不能满足常态化执法检查需求,面对全区各类统计调查对象,难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存在监管盲区。同时,现有执法人员缺乏系统性实战历练,应对复杂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联合监督机制仍需完善
虽然已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贯通协同机制,但在具体运行中,信息共享的及时性、线索移送的规范性、成果运用的深度仍有提升空间,尚未形成更为高效的协同联动流程,监督合力未能充分释放。
(三)基层统计基础有待夯实
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练,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不规范,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缺乏有效保障,给统计造假留下了空间,也增加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加大统计执法证报考组织力度,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扩大执法队伍规模。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邀请上级统计部门专家、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执法队伍。
(二)深化监督协同机制建设
进一步细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流程,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备案等制度,推动统计监督成果与纪检监察问责有效衔接。拓展联合监督范围,探索与审计、巡察等监督形式的协同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统计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贸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覆盖面,增加检查频次,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建立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将统计违法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常态化开展企业统计业务培训,重点提升统计人员的台账设置、数据填报能力,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建立“一对一”指导帮扶机制,对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进行精准指导,推动企业实现“数出有据、全程留痕”,从源头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2026年,区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视存在的问题,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