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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0867 | |
| 发文字号:潞城发改办字〔2025〕107号 | 发文时间:2026-01-0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09 |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指导下,紧紧围绕“八五”普法收官与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之年各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持续提升治理能力与决策水平,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根基。局党组将法治教育摆在干部培养的突出位置,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及日常学习的核心内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与保密宣传教育,重点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述法、参与区级法治培训等途径,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服务发展的能力。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与备案管理,扎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二是明晰决策边界。明确局内部重大事项范畴,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党组集体审议并完成法定审核流程。2025年,局党组共对涉及人事、财务等领域的26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决策过程规范、责任清晰,有效提升了决策科学性,防范了决策风险。
(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定期研究部署重大法治问题,并将其作为年度述职与考核评价的关键内容。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扎实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发展改革领域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动态优化工作举措,强调综合执法与文明执法,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预警与化解机制。
(四)规范文件管理,夯实制度基础。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强化备案监督与定期通报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文件公开可查、动态清理及时。二是注重政策制定质量。在制定产业、价格等政策文件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上级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契合发展实际与群众利益。
(五)优化项目管理,严控关键环节。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循规划先行、立项审批、手续办理、可研初设、招标投标、绩效评估等程序。2025年全区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2个,总投资约17.8亿元,所有项目均按规范程序推进。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严控立项源头,要求项目立项前必须已纳入相关规划或经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二是严守程序链条,明确从土地预审、节能审查到可研、初设评审等各环节责任主体;三是严格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达到规模标准的项目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法治理念与业务实践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存在“业务为主、法治为辅”的观念,工作中时有“重审批轻监管、重效率轻程序”的现象,未能将法治思维完全融入日常业务自觉。主要原因在于对法治建设长远意义的认识有待深化,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完全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资源投入仍较多倾向于经济发展事务。
(二)学法用法效果有待增强。法治学习有时停留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系统规划与深度钻研,存在“用时才学”的情况,对法律法规精神实质把握不够精准,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尚有不足。根源在于学法机制不够健全,培训缺乏常态化和针对性,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不足,激励与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存在短板。执法力量在数量与专业结构上均显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实践经验欠缺、案例积累不多,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欠规范、自由裁量把握不够准确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发展改革领域监管面广(涵盖粮食、能源、招投标等多方面),而执法编制有限、专业培训渠道相对单一,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也有待进一步畅通,难以完全适应新时期监管要求。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杨彦飞同志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长治市潞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以法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始终将法治建设置于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同步检查、合力落实。根据机构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与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各股室合力推”的责任体系。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等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成果切实服务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
四、2025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五、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将法治要求融入发展改革各项职能,持续健全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职,纵深推进“法治发改”建设。2026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法治建设合力。一是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业务工作各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重点任务与落实举措,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补充专业力量。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系统谋划与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内部协同与外部联动机制,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障各项法治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聚焦能力提升,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与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确保学法培训在时间、人员、内容、效果上落到实处。在执法人员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业务研讨等活动,着力解决“做什么、怎么做、为何做”的实践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紧密围绕社会关注、企业关心、群众关切的信用建设、投资管理、能源安全、价格监管等领域,精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法律认知与维权能力,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六、对全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立法质量与透明度。建议根据区域发展实际需要,推动相关领域制度规范的健全与完善,增强法规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便于公众知晓、理解与运用,增强制度公信力。
(二)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公正与权威。建议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完善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与保护制度,激发社会监督活力。
(三)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教育培训与案卷评查。通过定期执法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
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