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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0865
发文字号潞城财办〔2025〕23号 发文时间2026-01-09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1-09

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潞城区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部署及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将法治思维深度融入财政履职全过程,推动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协同发力、互促共进。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筹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压实主体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台账,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优化学法用法机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法治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强化专业法治支撑。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应用,依托专业法律力量,为财政决策、执法监管、纠纷化解等工作提供精准法律咨询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创新普法模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1.深化党内法规学习。以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为载体,结合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党纪国法学习贯通融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2.聚焦财政领域普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核心法规,结合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财会监督等重点工作,面向全区预算单位开展宣传培训;同步强化内部干部法治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学习教育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各股室工作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推动普法与财政业务相结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依法履职尽责,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将涉企财政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实现大额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决算公开紧密挂钩;规范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流程管理,推动财政资金配置更高效、使用更规范。

3.强化财会监督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发挥财会监督震慑作用。

4.保障法治建设经费。立足财政职能,全力保障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经费需求,重点支持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治阵地建设等工作,积极做好全区法治建设相关经费保障工作,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财政高质量发展需要,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有待提升,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举措不足,线上宣传形式的互动性较弱;二是干部法治能力存在短板,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财政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尤其是在应对新型财政监管场景时的法治处置能力不足;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强化,专业法律人才匮乏,现有人员法治专业培训的系统性不够。

深入剖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认识不够深刻,创新意识不足,未能充分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构建多元化普法体系;二是法治培训与业务实践融合不够紧密,培训内容针对性、实操性不强,以学促干的转化效果不明显;三是受编制等因素限制,难以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内部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完善,制约了法治建设专业化水平提升。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

(一)强化政治引领。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精神,统筹部署重点任务。

(二)带头学法用法。主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和学法考试,在重大决策、重点执法工作中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规范执法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检查执法案卷质量,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全年未发生违规执法问题。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核心,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提质增效。一方面,优化培训体系,将法治培训与财政业务实操深度融合,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订内容、财会监督新规等开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授课,提升培训针对性;另一方面,创新普法模式,丰富线上普法互动形式,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针对企业、预算单位、基层群众等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普法内容。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编制支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建立内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选拔业务骨干参与法律实务培训、案卷评查等工作,打造一支既懂财政业务又通法律知识的复合型队伍;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拓展法律服务范围,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三)健全依法履职制度机制。完善财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流程,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确保决策于法有据;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监督会商机制,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将法治思维贯穿财政收支管理、资金监管、服务保障等各环节,推动依法理财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有机结合,切实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潞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五、对全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强化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建议加大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系统性培训和实操指导,建立跨部门执法培训协作机制,通过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核心指标。

(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执法职责边界,解决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与数字政府建设,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执法监督穿透力和有效性。




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