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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1030 |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函〔2025〕3号 | 发文时间:2025-07-31 |
| 发文机关:潞城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区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7-31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现将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区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通告如下:
一、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35个)
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长治市潞城区科学技术局
长治市潞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治市潞城区民政局
长治市潞城区司法局
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潞城区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潞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长治市潞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长治市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治市潞城区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潞城区审计局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
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长治市潞城区档案局
长治市潞城区新闻出版局
长治市潞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潞城区成家川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黄牛蹄乡人民政府
二、区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34个)
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长治市潞城区科学技术局
长治市潞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治市潞城区民政局
长治市潞城区司法局
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潞城区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潞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长治市潞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长治市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治市潞城区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潞城区审计局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
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潞城区档案局
长治市潞城区新闻出版局
长治市潞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潞城区成家川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黄牛蹄乡人民政府
长治市潞城区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同时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区直各有关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由各部门依法审查确认公布,并报区司法局备案。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区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区司法局审查后,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更新。
本通告公布后,2019年8月29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确定全区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潞城政函〔2019〕20号)同时废止。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级有关领导,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