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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0945
发文字号潞城字〔2025〕1号 发文时间2025-01-07
发文机关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 潞城区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1-07

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潞城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潞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2024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牢法治意识。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党校培训重要内容。在中青年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业务骨干等培训班中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课程。通过集体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开展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等形式,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实践。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律法规等5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制定潞城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学法常态化,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强化组织推动,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开展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共计组织193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年终述法,实现了述法全覆盖。修订《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细则》,印发《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注重法治信息的收集、梳理、推广等工作,累计印发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内部情况通报10期,上报法治信息5篇,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各协调小组和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协调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 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审批业务专题培训、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累计培训500余人次。组织1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全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暨会商机制工作会议。举行“长治市潞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集中授牌仪式,首批共设立了1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定期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潞城政发〔2024〕18号),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区直各执法单位共处罚案件792件,重大处罚案件备案14件;各乡镇(街道)独立开展行政处罚74次,罚款329273元,均已执行完毕,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6个,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个。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41件,其中磋商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0件,行政机关均已全部回复,整改率达100%,确保了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注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276条、文件18个。办复人大代表建议94件、政协委员提案159件。

(五)强化行政复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大力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今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7件,受理23件,办结22件,直接纠错7件,成功调解2件。全区行政应诉案件78件,审结5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调解网络,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区各工作领域、各层级全覆盖。持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特别是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利益受损群体以及“八失一偏”人员等开展集中排查,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现辖区登记在册的刑满释放人员843人,一般人员786人,重点人员57人。今年以来,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84件。

(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通过拍摄普法“微视频”“微电影”“普法短剧”以及“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区人民检察院拍摄的微视频《摆脱不了的婚姻》荣获2024年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三等奖,微视频《正义之海》荣获长治市“清风廉韵”微视频大赛优秀奖,区司法局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宣传信息等被省、市级主流媒体刊登39篇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4·15”国家安全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各普法责任单位和法律宣传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次。打造了宋卫国公益普法基地、北村红色法治教育基地、段忠德工作室等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了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和教育作用。培养“法律明白人”795名,实现了“法律明白人”全区每个村(社区)均达到5人及以上目标。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7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7件。开展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治宣讲60余场次、代写文书150余份、解答咨询3000余人次,入企开展法治体检35次,调解纠纷100余件。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印发《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目录清单(第一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明确医师执业注册等35个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审批层级以及特殊环节,对14个事项审批环节进行压缩,压缩率40%;对15个事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优化率43%。结合省、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印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共梳理各类事项52项,其中直接取消7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实行告知承诺21项、优化审批服务20项,累计为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改革事项600余件。积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鼓励申请人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办理“一件事”事项。截至目前,办理餐饮“一件事”16件、新生儿出生“一件事”14件、农机注销“一件事”131件、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155人。推动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运行。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行政许可主项257项,子项346项,业务办理项529项,各项审批业务全部实现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打造自助政务服务超市,配置14台服务终端设备,自助机共办理事项381条,不动产查询、营业执照打印、征信查询等共计11000余件。

(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托“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开通潞城区惠企政策模块,实现惠企政策信息查询、业务申报、审核、兑付等“一网式”服务,发布各类政策263条,解读218条,新上传项目申报11条。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大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活动,定期为企业“把脉问诊”,打造“一企业一法官”司法服务品牌,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司法服务。全区共1700余户个体工商户注册了“惠商保”APP,为5起保险事故的17户个体工商户提供理赔服务,理赔金额39万元,有效减轻了个体工商户负担、增强了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组织“知识产权基层服务行”,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法律、侵权判定服务,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查询等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成功破获潞宝集团电缆被盗等涉企案件,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排查涉企案件388起,发现整改问题7个,经验做法在全市交流推广,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区虽然在推进执法、司法、普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建设系统性创新性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不够紧密,服务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职能部门间配合不够紧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仍需完善。基层法治人才短缺,法律服务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执法业务骨干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动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大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等,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增强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适应的文件,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上的障碍。

(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的制定、公示工作,始终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抓手,做好部门联合抽查与监督检查的统筹工作,注重一业一查,避免多头检查。  

(五)深化审批服务改革创新。将改革的精神深植于审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与阶段,对照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梳理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大力推进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改革,继续用好“拿地即开工”“分阶段验收”“建成即使用”“五证齐发”等经验做法,探索项目开工“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项目手续办理效能。

(六)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用好“八五”普法讲师团,不定期举办各种法治讲座,聚焦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群体,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制作法治短剧、开展法治小课堂等,切实提高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七)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强化动态排查预警,把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结合起来,把事前预防、事中调解和事后回访结合起来,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防止民生领域问题演变成社会风险。充分发挥各行业、各层级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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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