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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0937
发文字号潞统字〔2024〕23号 发文时间2024-12-26
发文机关潞城区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12-26

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计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今年以来,推动区委、区政府学习2次,全区统计系统学习11次,引导干部职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二)坚持统计“一把手”狠抓法治建设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党的法律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党支部、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普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搬进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春季、秋季培训内容,目前开展培训1期,培训干部100余人,进一步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运用统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积极开展统计造假治理行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边查边纠,持续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重点指标、重点企业,通过专业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检查,已对我区23家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3.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我局为乡镇统计工作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队伍,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同时,同时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起统计人员和统计台账,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保障。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统计法治建设。我局聘请了1名专业法律顾问,为统计决策、统计行政行为、资产处置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等。

(四)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1、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零容忍”。本年度对全区23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及投资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执行双公示制度,按规定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每季度按时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联网直报。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组织局执法人员和备考执法证考试的业务骨干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在统计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对统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统计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基础不够牢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作用明显。定期安排局领导班子学法,部署落实统计干部法治培训教育工作,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统计服务的水平。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二)夯实统计基础,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坚持以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统计人员,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坚持严格执法,推进“两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抓紧物色人选,培养执法人才,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我局执法队伍。针对“五经普”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新特点规律,始终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发生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退库、追责问责宽松软等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统计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难点、堵点、痛点,落实统计部门监管责任,避免造假行为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领域蔓延。

五、对全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三)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