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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924 | |
发文字号:潞城人社发〔2024〕8号 | 发文时间:2024-12-16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12-16 |
今年以来,潞城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潞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动法治工作,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引领,筑牢法治基础
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区人社局党组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组建了由局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深入研讨并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日常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宣传人社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审核认定等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118人,充分发挥人力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示范带动作用,高质量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完成技能培训2123人,新增技能人才2100人,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二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多层次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依托各种宣传阵地,规模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参保积极性。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加快计算待遇和发放进度,切实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三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积极参与培训学习。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工作培训,如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对《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服务质效,开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等进行集中学习,组织开展长治市潞城区人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学习培训会,定期参与潞城区“双随机、一公开”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落实持证执法制度。实施人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与持证上岗制度,适时更新人社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及执法事项清单,规划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协同区司法局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并强化执法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及时报送2024年度五类行政周报表与行政执法月报表。三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我局特聘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并已完成备案,构建起重大行政决策预审机制,对于重大议题坚持实施法律专家咨询评估。在涉及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编制、合同协议签订等法律事务的关键时刻,均邀请律师介入共同商讨与决策。四是规范文件发布程序。在发布各类文件时,严格依照审批程序执行,确保文件发布的规范性,并对文书格式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持续深化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四)深化职责担当,全力主动履职
一是强化劳动关系治理。协调处理案件66起,其中协调处理58件,立案查处8件,为53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138.659万元;政府网站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数1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企业数1个;接收办理12345案件513件,国家欠薪线索平台案件568件,部转案件4件,省转案件4件。开展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专项整治、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违法问题集中排查、“春季护薪”、工程建设领域“安薪”和冬季欠薪等专项行动,各项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对正在拖欠和正想拖欠的不法分子形成震慑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势头保持良好,未发生一起农民工因讨薪而引起的越级上访事件,未发生一起因农民工讨薪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为我区营造了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二是积极推进多元化解。处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管理平台投诉案件29起,全年共接受案件133起,其中裁决106起,调解25起,在时效期内结案率达100%,调解率为79.6%。按照市劳动争议仲裁档案管理的统一要求,从立卷、装订、归档、保管等,我局仲裁院专人负责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管理,做到“有案必有档”。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行政意识显著提升,处理事务时更好地遵循法律法规,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不过,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与上级的期望相比,我们还有一些距离,法治人社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挑战。一是案件办理效率不够高。农民工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投诉举报方式多样,频次增多,并且存在同一事项多次投诉,投诉线索量大。相关主管单位责任压实不到位,在接到线索后未能积极主动介入,部分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有些企业存在违法分包转包问题,在核定农民工工资数额时有较大争议,案件处理较为繁琐,严格落实三日清零制度有一定难度。二是保证金制度效用发挥不够充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预存工资保证金制度转变为承诺制,致使部分项目落实五项制度不到位,在发生欠薪后,保证金制度无法充分发挥作用。部分建设项目未达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最低标准,不在制度覆盖范围,导致难以纳入监管。三是劳动维权挑战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及自媒体的飞速发展,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中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够重视,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或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时,才想到对这一部分采取补救,使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诉讼时间加长,使案件审判的定性与法律适用出现许多疑点、难点。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政府要求,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点带面,全局联动,确保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落地。二是落实年度责任清单。根据《法治潞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专题学法,围绕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讨,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三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专题述法,将年终述法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听取局属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重大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定期向区司法局汇报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主动更新政务信息。
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法院的最终裁决在捍卫社会公正与平等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而人社局承担着保护民众福祉、维护劳动者权利的重大职责,“遵循并执行法院的最终裁决”是构建法治人社不可或缺的一环。2024年,我局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共有行政应诉案件16起,胜诉6起,败诉5起,未判决5起,自觉依法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社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区人社局将致力于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与人社工作的深度整合,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通过实施一系列高效举措,不断提高全局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效能,从而全面加速推进法治人社的建设步伐。
(一)持续加强法治教育
实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循“上行下效”原则,领导率先垂范学习法律并亲自参与执法活动,规划全年执法蓝图,并贯彻“执法者即普法者”的责任制度。针对特定人群,聚焦热点议题,结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核心任务,安排专项法律、规章及实际案例的学习活动,旨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
(二)全面提升人社服务
突出精细化宣传、精准化服务,织密基层就业服务“民生保障网”,形成以零工市场、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让广大群众真正体会到人社服务的速度和温度。
(三)持续强化信息监管
加强与各部门的衔接沟通与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将项目基本情况、农民工基本情况、考勤情况、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全面及时上报,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大部分重点行业和新兴业态领域监测预警和监管管理,执法过程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将人社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积极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教育,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企业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仍有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因此,区人社局将继续秉承法治精神,不断深化法治实践,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努力构建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政府。在新的工作起点上,区人社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凝聚共识,齐心协力,为建设“法治潞城”继续踔厉奋进。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