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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5873
发文字号潞城字〔2024〕1号 发文时间2024-01-04
发文机关潞城区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1-04

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潞城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绩,为加快潞城“一区两地”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统筹谋划,细化任务措施

1.完善制度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区委二届三次全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安排部署。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印发《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长治市潞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工作清单》《长治市潞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简报通报制度、“一办四组”联络员制度,每月印发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内部情况通报,将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推动各协调小组和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落地落实,增强法治建设合力。

2.深化督察考评,保障任务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修订《长治市潞城区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印发《长治市潞城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督察工作方案》,开展2023年度依法治区督察。强化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区司法局会同区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案卷进行联合检查,同步以查促学,开展现场行政执法实操培训,切实增强基层执法业务实践能力。

3.严格督察整改,做好专项整治。根据2022年度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制定并印发《长治市潞城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项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强力部署推进。累计自查梳理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8条。针对梳理出的问题逐条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二)深化学习宣传贯彻,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1.领导干部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今年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引领各级党组织掀起学习热潮。

2.干群参与广泛学。依托农村(社区)“领头雁”培训、干部轮训、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等载体,邀请长治学院、市委党校专家教授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0余场,覆盖1200余人。通过全景潞城APP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沿革、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意义三期专题学习,累计学习达5000余人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3.深化宣传普遍学。在2023年度新打造的法治阵地中,均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八五”普法历程等内容,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洗礼;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明白人、律师等参与普法宣传,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宣传读本和宣传品,提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落实决策程序,推进科学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打造20名法律顾问参与的高素质合法性审查队伍,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工作“三个一”机制,实现了区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重大决策咨询法律顾问100余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针对各类重要事项,均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表决通过后方予以实施。

(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分类处理,限时审核。今年以来,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3件,审查涉法事务、征求意见回复等46件。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方位推进专业化教育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互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互为补充的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能力培训。组织参加省级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年度乡镇(街道)执法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培训,今年已累计开展9期。各乡镇(街道)独立开展行政检查4532次,出具行政处罚29次,罚款52726元,无一例提出异议。

3.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向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相关执法单位配发云执法记录仪,实现了执法现场实时查看、一键云传输、执法行径轨迹回放、卫星定位、执法数据智能统计、数据防篡改等功能一体化,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促进综合行政执法转型升级。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更新升级政府门户网站,本年度累计公开政务信息6465条。转载国务院要闻1120条;转发省内要闻1056条;转发长治市要闻496条。发布潞城要闻1055条、发布图片新闻263条、发布公示公告31条。办理潞城“区长信箱”“咨询投诉”有效信件219封,转办长治信件26封,回复率100%;受理依申请公开18起;意见征集3条,收到网民意见200余条,采用意见83条;网上调查2条;在线访谈6起。

5.全力督促落实民生实事。坚持以人为本,聚焦民心民生问题。2023年度,省级民生实事12项(我区涉及8项)6项已完成,2项正常推进;区级民生实事10项,6项已完成,4项正在正常推进。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今年我区共计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82件,承办区政协提案136件,已全部完成办理答复,办复率100%。

(五)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1.创新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等五个方面,印发《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工作任务191项,紧盯改革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整体攀升。

2.全力推进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链条”发力,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再造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率先推行“分阶段竣工验收”,创新打造“建成即使用”模式,发力“五证齐发”提速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手续齐全、流程严密、公开透明。已为潞城区东关正街片区(B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同步发放“五证”。

3.深入打造“一潞通”服务新品牌。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一业一证”涉企政策改革,打造“综窗受理”全生命周期模式。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实现“一业一证”“一窗服务、一证准营”新业态,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推行“五减”行动,梳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179项,调整区直部门权责清单2581项,梳理和公布全区高频政务和自助政务服务事项158项。审批环节减少30%,审批时限缩短74%,申报材料减少40%,证明材料减少80%。

4.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信用监管,增加以信用等级为基础的双随机抽查次数,共制定联合计划38个,参与部门21个。全年开展了检查41批次170户。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进行了网上公示,确保了检查过程公正、检查结果公开,让信用监管政策落地生效。

(六)深化法律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人大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加强预决算审查。听取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法、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宜、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关于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等专题报告,组织开展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资源供给扩容、审批服务“四减一优”专项行动落实、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情况等专题调研,开展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全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完成等专项视察,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禁毒“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023年度,听取和审议15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0次专项视察、9次专题调研、3次执法检查。二是强化检察机关监督。推动将检察建议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促进解决治理难题。2023年度,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2件,立案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磋商意见书1件;开展“维护军人优先出行权益”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辖区内部分公立医疗机构、银行和车站未设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识等,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针对“飞线充电”安全隐患、电梯设备使用标志检验日期超过时效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针对环境领域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河道垃圾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清除废弃物100余吨。

(七)健全完善调处体系,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出台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复议制度6项工作规定,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在各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75%,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12件、行政应诉36件。

2.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农村3类社会治理中心(多元解纷中心),乡镇(街道)实行“3+7+N”建设架构,将信访、综治、矛调三部门集成办公,乡镇(街道)派出所、司法所、诉讼服务站、农业站、民政站、核算中心(农经)、妇联七部门联动解纷,规范设置“一厅六室一站”,成立28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79件,办理12345热线4434件,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3.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新打造法治主题公园(广场)6个,法治文化长廊2个,法治宣传文化墙4面,法治教育基地4个。创新普法模式,向公众播放十九期《法治课堂》。开展公益普法,吸纳30个协会、39个民间组织、2名个人参与公益普法,开展公益普法40余次。定期开展“法治邮路”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深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将免费法律咨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度,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998人次,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93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依法治区工作的统筹性、创新性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现象依然突出;结合潞城实际,开展依法治区特色创新工作还不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乡镇法治基础薄弱,缺少法治专业人才;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普法形式单一,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载体及普法阵地建设水平还不够高。

三、下步打算

(一)突出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强化法治督察。不断完善“督考一体”机制,强化法治督察力度。将述法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探索开展专题述法,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并将依法述职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执法监督。以法治为支撑,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执法监督行动和旅游景区、网络订餐等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广告、价格、知识产权、网络交易等领域监管执法,切实促进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消费环境更加健康、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强化队伍建设。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镇村干部等开展分层次专题培训、定期轮训,注重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强化案例教学,形成上下互动、答疑解难的授课氛围,增强培训实效,打造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