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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3-0004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1-16 |
发文机关:潞城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1-16 |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林业领域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林业治理服务水平,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现就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抓组织,构建战斗堡垒。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抓计划,引领有序发展。研究制定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林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认真贯彻落实,促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三)抓学习,增强法律素养。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局党组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先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重点学。印发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第二期)》,制定了《2022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局领导根据分管领域工作、股室负责人根据业务特点分别精心备课授课,全年共举办专题辅导讲座8期。此外,积极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山西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对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抓宣传,提升法治氛围。我局紧扣林业工作特点,坚持依法治林、依法管林的工作理念,抓宣传,强引导,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及法治意识。一是压实普法责任。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同时,将普法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分解到各股室,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促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二是创新普法方式。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林草科技宣传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集中研学、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街头咨询、组织知识测试、发放法律读本、进村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入户发放宣传单、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办公区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制作2个“三句半”《森林防火宣传》抖音小视频、每日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区进一步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抓服务,促进依法行政。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山西省“互联网+监管”、长治政务服务、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等平台信息录入办法(试行)》,进一步厘清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监管事项录入1258条;监管行为覆盖率完成75%;报送监管动态信息6条。政务服务云受理平台受理行政许可5项,办结5项。依托信用中国(山西长治)平台,公示行政许可5项,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例。
(六)抓执法,推进依法治林。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森林督查图斑、卫片执法违法图斑等督查,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执法行动,推动林业建设逐步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年共办结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起;处罚违法人员(单位)2人(家),罚没款15771元;协助地方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19起,行政拘留并电视曝光13人,罚款30800元,约谈乡村干部18人,有效维护了林区秩序,保护了生态资源。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涉林领域定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先后对长治市广恒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5家抽查对象进行了检查,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完善《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监管系统》相关内容,全年1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注销1人(退休)行政执法证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主要有:
(一)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林业行政执法队伍面临着森林公安归隶公安机关管理的情况,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力量薄弱,影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宣传方式和宣传途径方面还较多停留在传统方式方法上,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了解掌握的还相对较少。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坚持会前学法,提升法治能力。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以及社会热点问题,安排党组会议会前学法4次,为确保学法效果,每次学法活动在学习单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延伸学习了相关实施条例、司法解释和经典案例。目前党组会会前学法已成为一种常态,通过党组会前学法,极大地提高了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也带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二)扎实谋划部署,落实法治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研究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任务清单》,坚持与林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我局的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同时,坚持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经常听取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局党组(扩大)会议多次研究解决林业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林业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切实履行了林业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
(三)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向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坚持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局党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均能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建立了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党组书记、局长围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法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述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进行述法。通过以述法促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林业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20〕3号)要求,我局与山西申慧芳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支撑作用。法律顾问针对我局工作中涉及到的《林火远程监控预警系统服务合作协议》、《工程建设合同书》等合同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3份,参与民事诉讼2起,口头法律咨询10余次,有效促进了林业行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监督管理,树牢法治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均按要求按时完成了回复。积极积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按时参加法院组织的现场公开庭审活动,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事件。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砥砺前行,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立足林业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强预防工作,抓好林业案件的预警工作。一是拓宽普法渠道。以林区群众、中小学生为普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手段加强宣传,并积极发挥林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宣传媒介,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共识。二是注重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共识。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能力。不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不定期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法律知识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干部职工轮流讲学等,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打击违法使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坚持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林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林草资源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