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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931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3-10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 主题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3-10

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潞城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和《长治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精神, 把依法治水作为我区水利发展的重要任务,全面落实执法制度,加快建设执法严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水利,全力推进潞城水利队伍法治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


任目标,统筹安排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1、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股室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运行的保障作用,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责任明确。 

  2、抓好工作落实。局党组坚持每年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涉及水利的行政职能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坚持做到以抓干部学习先行、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并及时对工作开展进行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教育、讲评,做到工作奖考不漏项,软项出效见硬功。 

    3、完善考核监督。将水利依法行政的主要指标,包括政务公开、规费征收、行政处罚、水利行政部门执法执纪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 

  (二)推进服务型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1、全面实施行政指导。把行政指导纳入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尊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整理行政执法有关案例进行集体研讨,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和指导。集中学习山西省水利厅印发的《山西省水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并转发基层各单位,以此加强对基层水利部门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以点带面,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培育,为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围绕执法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置、执法制度建设、职责履行、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困难、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方面积极开展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委依法治办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6月份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服务型执法工作集中学习培训,促进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三)健全完善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完善各类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执法责任制》《执法过程责任追究》《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公开公示实施办法》《文明服务承诺》《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15项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和效能评估等。 

2、聘请法律顾问。聘请专业律师为常年顾问,参与对重大水行政执法行动、重大决策出台、工程合同的签订、水事纠纷

的调处进行会商研判,确保了法规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正

当性。

  3、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全面梳理涉水法律依据、技术规范,科学界定各类水行政执法主体,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切实做到“家底摸清、公开彻底、阳光透明”。 

  4、提高服务意识。在全局推行“首问负责制”,有效避免了推诿、扯皮问题的发生,局办公室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作风开展检查,并形成问责和通报机制,不断强化和提高机关作风和服务能力,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积极受理和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5、建立巡河行政检查工作台账。按照省市要求,区河长办督促区级河长、各乡村两级河长、护河员全部安装APP巡河软件,保障巡河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区线上统计巡河总次数为1776次,其中河长巡河470次,护河员巡河1306次。各乡镇、办事处与各村河湖管理员签订了村级河湖管理员管护协议,出台了管理办法,做到河湖管理员持证上岗、认真履责及时发现解决河湖环境问题,有效保证了我良好水生态环境。 

  (四)加强普法警示宣传教育 

  我局在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以“内外兼修”为目标,坚持集中与长效相结合,既注重传统教育又注重采用新方式、方法,做到学法、普法、守法、用法相结合,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统一。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考评机制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水利局全体机关干部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水利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 

2、突出重点,集中宣传教育广泛组织开展“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综治宣传”、“依法行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 通过在市电视台播水法公益宣传片、《潞城新闻》报开辟水法宣传专题栏、设立法律咨询台、制作宣传版面等形式,宣传水事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先后印制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版面4块,大型公益广告牌2,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0人次

  (五)深化职责监督,规避行政风险 

  1、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重大处罚的案件及时备案审查,通过审查指出不当之处,并加以纠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的发案数量。 

  2、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经验 吸取教训,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及时落实召开执法违法和执法不当通报会,公开通报被复议决定撤销或纠正的案件案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们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是由于其他业务工作压力大,各股室业务繁忙,在抓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力度还不够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计划安排不科学,被动学习居多,主动学习不够。是广大干部职工往往只注重涉及自身业务的狭小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学习和应用,对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还不系统,理解还不深入。三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2020年,潞城区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学法等制度,全面发挥水利法规监督和保障作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做到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四、2021年工作思路计划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强化依法治水推进力度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为我水利改革发展目标提供重要法律保障。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满意率保持100%;二是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局审批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单位要求依法进行验收,并报市局备案;三是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四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以参加培训、自学、互学相结合,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及范围;六是加强对涉河污染、河道采砂等非法行为的严格查处监管,进一步严厉打击水事非法、违法行为;七是加强执法案卷的规范工作,对所有立案案件按省厅规范程序进行,并及时上报有关行政处罚统计数据,落实上级指示,建立健全规范的案卷资料;八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水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制度。强化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构建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