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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19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01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张扬委员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8-01 |
尊敬的张扬委员:
您提出的增加停车位供给、优化停车管理的政策扶持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大队针对主城区停车难的实际问题进行调研。调研结果如下:
一、停车难主要表现
一、是商场、医院、老城区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位难求。如客都超市附近区域,商业、银行、政府部门集中,车流、人流量大。由于附近车位较少,一些车辆在路边乱停乱放,有的甚至占用消防通道,不但妨碍影响我区的城市形象和市民的正常通行,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是上班时段的机关单位及政务服务机构等办公场所一位难求。如政务服务大厅,与潞城农商银行、景园小区紧邻,附近仅有潞城农商银行一处停车场,车位数量有限,自身工作人员停车需求都难以满足,往来办事的群众车辆更是无处停放。
三、是上学、放学时段的学校附近一位难求。由于学校附近公共车位较少,时间点又高度集中,接送孩子的车辆随意占道停放,尤其是停放在机动车道的车辆,不仅给城市动态交通造成秩序混乱、拥堵,更给学生的出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二、停车难产生原因分析
一、是车位数量不足。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停车场(库)设施配置标准》规定: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不宜低于机动车保有量的1.1倍,城市非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不宜低于非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应占城市停车位供给总量的85%以上,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应控制在城市车位供给总量的15%以内。按照标准要求,结合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2.1万辆计算,主城区应设置车位23000个,其中公共停车场车位应达到3450个。目前我区各类停车位共15929个,与标准要求相差7071个车位。特别是公共停车场车位数量,我区公共停车场共有228个车位,与标准(3450个)要求相差巨大,加上道路公共临时车位(3316个),仍有一定差距。
二、是车位分布不均衡。我区党政办公场所、商业店铺、学校和医院大部分集中于老城区,而老城区人口密度大,交通流量大,老旧建筑较多,限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未能预知未来日益增长的机动车购车需求,对小区的停车位考虑不够,导致老城区停车位严重不足。而近年新建的住宅小区充分考虑到居民对停车位的需求,均配套建设有地下停车场。特别是金威超市配套建设了具有466个停车位的大型停车场,不仅满足了购物人群的停车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附近居民的停车问题。
三、是停车位综合利用率不高。公共临时车位被长期占用,小区地下车位闲置。如区政务大厅区域,位于园艺二路,路内设置公共临时车位26个,周边有潞城农商银行、景园小区。景园小区居民就地下车位的买卖(租赁)因价格问题与开发商未达成一致,致使景园小区地下70个车位购买使用率不足10%,大量车位闲置。居民选择将车辆停放于道路公共临时车位,甚至长期占用车位。公共车位的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将车辆乱停乱放,甚至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地下车位闲置的情况在我区较为常见,如新居锦绣园小区,地下设置789个车位,已有500户居民入住,目前地下停车位尚无人使用。此外,大多数办公场所停车位白天不够用,晚上闲置;而住宅小区停车位则是晚上不够用,白天闲置,闲置时段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三、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根治停车难是一个系统而又复杂的城市管理问题,是一个多种因素交织导致的城市治理难题,要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整合完善现有停车资源,积极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合理引导出行需求,构建协调有序停车环境。
(一)科学规划,适度提高车位配比标准并逐步配建到位
要着眼城市长久发展,超前谋划城区停车设施,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公共停车场所专项规划。根据居民汽车消费发展趋势,结合我区城市发展目标和文明城市创建,超前规划整体而又系统的停车设施,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动态调整,将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整个城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建设结合起来,特别要做好年限早、改造余地小、停车难问题突出的城市核心区域的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工作。要根据当前居民汽车消费快速发展、原有车位配比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现实,按照适度超前和分区分级的供需平衡配置原则,适度提高建筑物车位配比标准,在小区改造和新区建设时,预留足够的停车设施建设场地,并按规划要求逐步配建到位。
(二)深挖道路潜力,符合要求的道路应设尽设停车位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畅通、科学规范”的原则,尽可能平衡机动车停车需求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需求,特别是部分停车需求大、停车资源欠缺老旧小区,最大限度优化路内停车资源,科学调节“动静”交通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GA/T1271-201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路内停车位。
我区目前主要道路:中华大街、学府街、南华街、北华街、人民街、站前街、东华路、府东路、府西路、西华路、新华路 、站前路,其中,中华大街属于机非分离道路,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不具备施划停车泊位条件;府西北路、府东北路、站前路及站前街属于机非混合道路,双向两车道,道路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该类道路施划停车泊位将会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导致非机动车靠近道路中心行驶,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该类道路不建议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人民街属于具有机非分隔带的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4.2米,不满足施划停车泊位路宽最低4.5米的要求,不建议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南华街、西华路属于具有机非分隔带的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5米,满足施划停车泊位路宽最低4.5米的要求,可以施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由于学府街目前正在施工整修期间,待施工完毕后,我大队会根据道路条件合理规划路面停车位设置。
截至目前,交警大队已在符合条件的路段新增150余个停车泊位。
(三)整合资源,综合治理,缓解压力
一是整合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实行错时共享停车,为周边居民提供停车服务。把上班时段闲置的小区公共停车位和下班时段闲置的办公场所公共停车位充分利用起来,为停车需求者提供有偿服务,并鼓励车位充足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向社会车辆开放。经与多家政府部门协商,目前已有区人大、税务局、潞华办等15家单位同意将内部车位免费向社会开放。二是合理调整停车位价格,引导车主积极使用地下停车位,防止资源浪费。按照物价和住建部门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降低地下停车位价格,同时对车位紧缺路段及其他需要限制停车路段实行停车按时收费制度,引导充分使用地下停车位,防止乱停乱放和资源浪费。三是完善配套交通设施,大力推动绿色出行。要积极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和改造,加速构建高效、便捷、安全、完善的城乡公交网络和管理运营机制,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安全、便捷、优惠、舒适的出行需求,减少私家车使用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环境保护,巩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为城乡居民提供高质量的绿色出行服务。
(四)教育处罚并举,严格规范停车秩序
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严格执法。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和倡导文明出行结合起来,加大文明出行、文明用车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私占车位、违章停车、占道停车等乱停乱放行为。加大对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绝不姑息迁就。公安交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巡查,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惩治;同时对占用公共资源,私自设立的地桩、地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交通管理工作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分 管领 导:解 堃
科室负责人:李玉红
承 办 人:刘 云
联系电话:0355-6778016
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警大队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