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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714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6-28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6-28 |
尊敬的霍振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摩托车管理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抓起:自今年4月1日以来,潞城区集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工作专项整治,积极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经过近三个月的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正强力推进,势头良好。具体工作措施罗列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控
1、协同共治销售、改装市场。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治安等部门,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电动车和摩托车等行为,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
2、严控禁行区域。按照区政府要求,对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在管控区域实施禁行措施,不得上路行驶(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由大队秩序科会同区发展服务中心,依法规范,即“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
二、严格路面整治
1、开展常态整治。大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托辖区主干道、主要路口,加强路面警力投放部署,采取固定点整治或随机整治模式,严格查处电动车闯禁令、闯红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摩托车不佩戴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争取在短期内实现重点区域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率明显下降。
2、组织集中整治。每周五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在常态整治基础上,选择辖区内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易发的路口、路段开展整治。
3、排查安全隐患。对停止线和待行区设置不合理、信号灯相位冲突、停车泊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减少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多发路口路段的减速标线、让行标志、村庄学校警告标志,降低路口事故发生概率。科学合理分配城市道路路权,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道,拓宽过于狭窄的非机动车道,合理设置非机动车进口道、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
三、广泛宣传引导
1、全面宣传造势。利用广播、电视、双微平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车整治行动,最大限度提升市民知晓度;在《直播大交通》、《交通安全周刊》开设电动自行车整治专栏,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利用抖音、快手网络实时直播电动车、摩托车整治行动,曝光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倡导市民文明遵章出行,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2、开展主题宣传。以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防范为主题,开展安全操作、文明行车常识等宣传教育,设计、制作宣传视频和安全手册,在交警大队业务大厅、事故科、接待区、驾驶人两个教育点、违法车辆停车场、电动车销售企业、路口交通安全宣传屏、电梯广告、交通诱导屏、各大电影院影片预热广告时段进行全方位、高密度播放宣传;会同市文明办和街道社区,针对电动车、摩托车开展志愿宣传,提高市民参与热情。
3、动员社会参与。会同文明办及相关部门,组织交通志愿者、快递外卖企业负责人及骑手、新报驾考人员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并通过组织各单位与员工广泛签订文明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承诺方式,教育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依法严管共治
1、法制支撑保障。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梳理主要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代码,加强对民警业务技能培训,为一线执法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勤执法行为,凡是涉及对民警不法侵害以及干扰阻挠执法的行为,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查处和劝导电动车交通违法必须严格佩戴和使用4G执法记录仪,要加强对民警使用4G执法记录仪的检查力度,严防执法过错行为。
2、协同共管快递骑手。联合区发展服务中心指导快递企业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联合签订《快递企业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城市中队通过路面视频采集系统和现场执法,发现一周内同一快递企业骑手有三次以上显性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人可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抄告邮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对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一律抄告所属企业,并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员工。
经过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的有效进行,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以及LED交通诱导屏、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轰轰烈烈的宣传行动,在整治之初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氛围。
目前,专项行动进入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环节。大队在巩固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整治效果的前提下,重点将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二轮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作为管理重点,严格路面执法查纠、教育和处罚,确保教育与处罚并举,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统一。
到第三阶段长效管理阶段时,大队将不断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创新工作办法,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总之,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有机结合,使管控区域内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逆向行驶、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倡导佩戴比例明显提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达到100%,使涉及电动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致伤致死率明显减少,努力实现违法乱象、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文明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率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李永杰
科室负责人:解 堃
承 办 人:李晓敏
联系电话:0355-6778016
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警大队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