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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35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4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韩磊代表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9-14 |
尊敬的韩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护航农产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促进农村经济林产业化欣欣向荣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核桃经济林产业由于国内核桃产业市场低迷,农民增产不增收,各地农村出现的砍树、伐树的现象的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的相关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耕地,林草主管部门无需办理林地审核审批、采伐的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
依据《山西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3-2030)》,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我局将鼓励林农和规模经营主体科学有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重点发展“林药、林菌、林粮”等林下种植。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经济林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示范带动强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参与”的发展格局。创新林下经济经营管理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民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扭转林农增产不增收,对核桃经济林失去信心的局面。
二、针对全面提升食用油安全科普知识。我局积极协调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林农参加该局每年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大力普及食用林产品安全知识。
三、针对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不合格食用油流入老百姓餐桌。我局积极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对“小油坊”的检查、执法力度,牢牢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针对同质等价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品牌,提升本地品牌在本区域内的知名度和认知度。我局积极联系我区的核桃种植户,向其大力倡导等价优先向本地企业销售林产品,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充分利用多媒体、林产品展销会等平台,大力宣传林产品,进一步提升本地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使广大群众对当地的品牌粮油有一定的认知,让广大群众真正吃上“放心油”、“低价油”。
五、我局积极与本地粮油企业和核桃种植户沟通与联系,完善粮油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合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经济林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从而更好地护航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林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联 系电话:6763448
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