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潞城潞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0135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9-14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薛和平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9-14

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薛和平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薛和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邱壁村经济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作为林业部门,既要做到依法依规保护林地,禁止毁林种地,防止水土流失,确保生态安全,又要科学规划,适地适树,引导林农群众发展种植适应本地自然气候条件、适销对路有市场前景的经济林。为此,我局将积极对接上级产业扶持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区林农、企业发展种植经济林。由于你村种植经济林范围涉及林业、农业两个部门,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门沟通,通过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经济林发展水平迈向新台阶。

针对你们提出的几点建议,我局将认真抓好落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财政补贴政策扶持方面

(一)根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长农发﹝2022﹞48号)文件精神,标准化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园区:新发展集中连片200亩及以上的露天特色蔬菜、水果、中药材、马铃薯、油料等特色园区。补助标准:单种作物新增面积200-400亩,补贴5万元;单种作物新增面积400亩(含)以上,补贴10万元;间作、套种的,根据每一种作物所占比例折算面积,申报作物折算面积200亩以上的,对应标准申报补贴资金。

(二)根据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办公室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2022年以奖代补推进一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城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经济林产业专项奖补:为推进全区经济林产业发展,对新发展经济林(核桃、花椒、枣、苹果、梨等)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企业,实行专项奖补。利用荒坡、荒地或原有退耕还林地新发展经济林规模50亩(含)以上,符合造林规程且成活率在90%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200元。

二、技术培训方面

我们将做好技术支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综合管理技术指导,认真做好技术培训会和技术推广应用,着力解决好经济林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并且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联系让林农参加每年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其能够拓宽视野、学以致用,增强了经济林的种植技能和管理水平。

三、市场开拓方面

通过政府协调,利用农产品展销会、多媒体以及网络宣传,进而提高邱壁村林产品的知名度,从而加快经济林产业链延伸,拓宽销路,切实解决种植户销售问题。

十分感谢您对林业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诚挚欢迎您对林业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此致

敬礼

联 系电话:6763448

长治市潞城区林业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