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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35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9-14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张彪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9-14

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张彪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彪代表:

你提出的 “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质乡村道路提案的建议 ”,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为大力支持辛安泉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推进乡村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将积极沟通协商,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交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薛民庆

科室负责人:秦志毅

承 办 人:张青霞

联 系 电 话:0355—6762340      

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