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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35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4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张彪代表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9-14 |
尊敬的张彪代表:
你提出的 “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质乡村道路提案的建议 ”,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为大力支持辛安泉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推进乡村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将积极沟通协商,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交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薛民庆
科室负责人:秦志毅
承 办 人:张青霞
联 系 电 话:0355—6762340
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