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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34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4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范潞晋代表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9-14 |
尊敬的范潞晋代表:
你提出的 “关于申庄村东—襄垣县东回辕村—潞州区南村路段维护的议案的建议 ”,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该路段非进村主路,不在我局路网规划中,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议由乡村主体实施,上级部门给予资金补助的方式共同完成该路段的修缮工程。
感谢您对政府交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薛民庆
科室负责人:秦志毅
承 办 人:申 诚
联 系 电 话:0355—6762340
长治市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