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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709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30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8-30 |
尊敬的宋路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微子镇刈陵路至五里后村增设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微子镇刈陵路至五里后村的道路属于S324省道,其道路两旁的照明设施应由公路段负责相关设备建设完善。
感谢您们对政府公路设施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李颖芬
承 办 人:张 谦
联系电话:0355-6974654
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