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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6-000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2-09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对涉嫌存在回流药情形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的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2-09

关于对涉嫌存在回流药情形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的公示

    2025年,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倒卖医保回流药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经排查,6家医药机构未能提供涉及药品追溯码对应批次号的药品随货同行单,存在进销存不规范或采集不规范行为。我局根据《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止以下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中止期限为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名单如下:

序号

机构编码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1

H14040603274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东天贡卫生所

2

H14040603408

辛安泉镇西北村卫生所

3

H14040603648

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古城村卫生所

4

H14040603298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河湃村第三卫生所

5

H14040603255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翟店村卫生所

6

H14040603261

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宋家庄村卫生所

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