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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4-0000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26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潞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基金稽核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1-26 |
为有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积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就潞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基金稽核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潞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基金稽核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招标方式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2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没有收到针对本项目采购招标内容的质疑或投诉,只有1家供应商响应即: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由于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不符合询比采购的要求,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2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没有收到针对本项目采购招标内容的质疑或投诉,只有1家供应商响应即: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由于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不符合询比采购的要求,本项目第二次采购失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经过两次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符合以上第一种情形,建议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开展医药机构评估工作,需要组建一支具有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的评估小组,为确保评估的专业性和合理性,要求承接方具备询比采购文书明确的资格条件外,需要有相应专业技术的人才队伍和同类型项目的承接能力。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具有较强的专业人才资源,承办了长治市多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补充保险,与多个县区签订了基金监管委托协助检查项目,多次参与省级、国家级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工作。具有丰富且专业的项目承接经验和能力。该机构具备承办本项目的素质和能力。
鉴于以上原因并经2024年11月26日潞城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现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进行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万元。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嘉园A区
五、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1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单位: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索丽丽 赵旭波
联 系 电 话:0355—6768285
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