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潞城潞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0-2468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9-20
发文机关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职责
标题主要职责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3-09-20

主要职责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办公电话:6779228

邮政编码:047500

办公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西街501号

二、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及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行使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及集中许可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以及其它事项等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现场核查等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

(五)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区级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潞城“数字政府”工作的协调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

(八)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区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区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