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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1-03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5-01-03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立足职能,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水平,办理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薛满春为组长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政计划领导小组和潞城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秩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案件办理相关制度。出台了《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办法(试行)》《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收入管理制度(试行)》《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1.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我局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经过认真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在整改中坚持边查边改,综合运用教方能指导、督促落实、执法监督等方式,对简单问题立行立改,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2.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

为认真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提升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质效,我局开展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自查工作,对全局法治建设水平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各股室所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自查表》并进行打分,有针对性查缺补漏,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将整改提高落到实处。

3.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

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我局将政治理论和党性教育、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及行政执法技能列为培训教育内容,为确保培训效果,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总局执法稽查云课堂、省局市场监管大课堂、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周五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年执法人员每人的培训学时已超过60学时,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职业素养。

(二)案件办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办理案件共计536件,罚款80.540214。其中:

一般程序案件192件,罚款75.157714万元。标准类案件4件,罚款0.85万元;产品质量类案件15件,罚款5.62954万元;大气污染类案件4件,0.8万元;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3件,罚款0.8万元;广告类案件10件,罚款2.24万元;合同类案件1件,罚款0.3万元;化妆品类案件5件,罚款4.1438万元;价格类案件12件,罚款3.382万元;认证认可类案件4件,罚款3.0698万元;商标类案件7件,罚款2.3万元;食品类案件102件,罚款30.483204万元;特种设备类案件3件,罚款2.5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类案件2件,罚款0.6万元;无证类案件2件,罚款0.41822万元;消保类案件6件,罚款1.06185万元;信用类案件1件,罚款2万元;药品类案件5件,罚款9.2769万元;医械类案件6件,罚款5.3024万元。

简易程序案件344件,罚款5.3825万元。产品质量类案件9件;广告类案件2件,罚款0.0325万元;价格类案件9件,罚款0.64万元;粮食安全类案件1件;食品类案件96件,罚款0.01万元;药品类案件1件;医械类案件11件;质量标准类案件1件;准入类案件214件,罚款4.7万元。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

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不及时、不精准、不深入,未达到融汇贯通,片面学习、片面理解严重,未能及时跟进中央新的要求。

(二)监管方式创新不足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还未全面应用,技术手段还未及时跟进。

(三)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未落实到位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在实际落实中畏首畏尾。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存在等靠要思想,照搬上级政策。

(四)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提高

日常执法中还存在证据签字不规范、办案日期把握不严格,案卷装订不规范等行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学法用法,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普法为本”理念,聚焦“守法在先”,将法治理念转化为服务市场发展基础保障。坚持把法治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通过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局务会、支部学习、专题学习等方式,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着力打造“学习型”“担当型”机关。2024年,组织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法规3次,开办专题培训3场100人次,12月4日,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中共长治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温建敏就宪法相关知识进行讲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建立了工作专班,将政治理论和党性教育、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及行政执法技能列为培训教育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云课堂、省局市场监管大课堂、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周五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开展考试2场次,进一步检验了学法成效。组织我局执法证即将到期人员开展换证考试工作,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水平,确保公平公正。

坚持“程序正义”理念,切实把依法行政各项举措贯穿市场监管全过程。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依法行政。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截至2024年12月27日,办理案件共计536件,罚款80.540214。三是组织参加并开展案卷评查,参加省市场局案卷评查5本,省药监局案卷评查1本,省司法厅案卷评查1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案卷评查33本,区司法局案卷评查30本;组织开展局案件评查一次,共评查案卷30本。针对各级评查反馈的问题,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并逐一认领,分析原因,现全部整改到位。

(三)坚持执法为民,践行初心使命,服务经济发展。

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化为服务监管实效。一是围绕“四大安全”重点,护航经济发展安全。持续筑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区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故;二是大力整治市场秩序,加强节令食品和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检查,重点开展了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殡葬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分离等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政策宣讲、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三是统筹推进重点行业监管,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有序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广告合同、网络交易、商标侵权等方面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制定全年跨部门联合计划37个,完成37批次138户,局计划14个,完成14批次261户,检查结果100%公示;五是加强信用监管,对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年报的企业(3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4户)、个体工商户(5692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针对双随机发现的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惩戒,受理企业年报数据修改申请77户,办理年报数据虚假案件1起;六是聚焦民生重点关切,及时回应群众诉。2024年,共受理来自12315投诉平台468件,办结445件,办结率95%。电话投诉及窗口投诉共64件,办结64件,办结率100%,快反投诉受理26件,办理26件,办结率100%,受理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327件,办结327件,办结率100%。

(四)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氛围。

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日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周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宣传、入户入企宣传、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国家宪法宣传日、消防安全宣传等,营造了依法治潞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四、本部门落实法律情况

(一)积极应对行政复议

2024年是行政复议的高发期,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投诉举报类12件(全部为食品类),行政处罚类2件(药品案1件、价格案1件),信息公开类1件。

投诉举报类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不服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其是否受理投诉案5件;不服我局对其举报事项不予立案案4件;不服未对其投诉事项予以处理案1件;不服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其是否立案案1件;不服我局对其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案1件。

我局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依法按期实事求是地对行政复议作了回复。复议机关作出责令我局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2件、驳回当事人复议申请4件、维持我局处理决定4件、终止行政复议2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我局处理决定1件。我局针对处理投诉举报工作中容易发生的漏洞、工作瑕疵,易导致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的风险点,做了强化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水平。

(二)严格落实法律监督意见建议

全年办理检察建议书6份。保护未成年人类2份;食品安全类1份;广告类1份;规范案件办理类2份。

办理监察建议书2份。食品安全类1份,提升执法能力类1份。

我局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严格落实,积极与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联系,8份建议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向相关部门作了回复。今年以来我局日常检查中主动与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探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前移,推动执法检查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推动新型监管模式落地落实

1.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的制定、公示工作,按照制定计划有序开展任务检查,注重一业一查,避免多头检查。

2.发挥信用分类监管作用,增加对信用分类级别较低的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对整改到位的市场主体解除信用约束,助力其发展壮大。                            

       (二)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

1.聚焦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改中坚持边查边改,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2.合理运用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规定,严格执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2023版)》,坚持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