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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61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05 |
发文机关: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潞城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乡镇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24-01-05 |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乡镇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一查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存在从无证、无资格单位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二查是否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记录,购进票据是否合法有效;三查药品贮存养护管理是否到位,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是否分类陈列。在检查的同时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规范药品管理行为。
截至目前已检查卫生所(室)83家,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未设置阴凉柜、温湿度未校准、药品库存不相符、未对药品进行养护、未设置近效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区等。对部分卫生室存在的药品储存条件差、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登记不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纠正,要求整改结果常态化保持,做到整改一项、规范一项。
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