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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4-0006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14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翟店办事处检查宗教场所食堂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24-09-14 |
为确保宗教场所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翟店办事处对南天贡天主教食堂管理状况、制度落实和食堂布局等情况开展检查。
全面查验切实加强食品监管。从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可溯源、餐饮油烟台账、操作过程中生熟加工是否使用两个案板避免生熟混放、复用餐具是否清洗消毒到位等方面开展检查,切实保障参加活动、节日的群众饮食安全。
知识宣传贯彻保障食品安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贯,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信仰自由,但所有宗教都应遵守法律”的观念深入人心,要求教堂工作人员引导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接下来,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关注宗教场所、少数民族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假劣畜禽肉制品的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