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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6-000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3-18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6-03-18

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环境脏乱差等突出乱象,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幽灵外卖”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含小餐饮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线上公示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符;租借、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虚构门店经营场景、伪造门店照片;网络餐饮平台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等行为。

(二)经营资质造假违法行为。伪造、涂改、借用、冒用他人食品经营相关证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或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食品加工操作区油污堆积、墙面发霉破损,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存混放,违规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不规范,无堂食外卖店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

(四)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不符合规范要求;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经营许可证超期仍从事经营活动;经营假冒伪劣、病死毒死畜禽肉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合规行为。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或伪造健康证明;经营者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行为。

三、线索举报渠道

1. 电话举报:1231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 来信来访举报: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3. 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站前路45号

4. 邮政编码:047500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举报人需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经营地址、线上店铺信息等基本情况,详细说明涉嫌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形,并附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严禁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对征集到的有效线索,将逐一核查、依法处置,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网络餐饮安全,全民共建共享。欢迎广大市民主动监督、积极举报,携手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特此通告。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