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潞城潞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栏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5244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0-28
发文机关潞城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七期)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3-10-28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七期)

本期公布9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乳制品两个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8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6批次,为食用农产品:

1.潞城市冯老二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长治市潞城区石东青蔬果粮油调味批发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3.潞城市兰绿香源粮油蔬菜调味批零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4.长治市潞城区海芳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5.长治市潞城区玉英便利食品销售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6.长治市潞城区张喜庆蔬菜水果门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84批次,具体为:

1. 食用农产品7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68项指标。

2. 乳制品6批次,检测项目为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股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 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食用少量的残留农药,人体自身会降解,不会突然引起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没有清洗干净带有残留农药的农产品,可能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加重肝脏的负担,或者引起恶心等。

2.吡虫啉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香蕉中检出超标,可能是农户为控制虫害,加大了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3.腈苯唑

腈苯唑是一种三唑类内吸杀菌剂,能阻止已发芽的病菌孢子侵入作物组织,抑制菌丝的伸长,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虽然毒性较低,但长期食用腈苯唑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腈苯唑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腈苯唑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为了防治香蕉叶斑病过度使用了该杀菌剂或用药的操作方法不正确导致。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84批次.xls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6批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