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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1625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05-23
发文机关市场监管局 主题词信息年报
标题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5年信息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6-05-23

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5年信息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机关网站“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lcsgsj.0355wo.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潞城市站前路45号;邮编:047500;电话:0355-6762185;传真:0355-6762255)。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长治市局和潞城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对照潞政办发[2016]10号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2015年,根据局党组成员的分工变动和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次,接受培训人员10余人次。特别是2015年,局党组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形势要求,制定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在后续工作中又按照上级要求,公开了“两单两图”,为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落实,严明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一系列制度,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正确引导群众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正确行使这项权利,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同时在机关内部,通过专题讲座、组织收看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录像等,全面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本机关对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2015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20余条。包括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近期文件、媒体报道、红盾文化、规划计划、便民服务、财务预决算信息等内容。  

  (二)平台和载体  

    “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lcsgsj.0355wo.com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5年度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到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由于没有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咨询处理情况。  

   五、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5年产生网站建设费用0.32万元,实际支出0.32万元。201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比较狭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内容还有待优化。   

   今后,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以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协调、管理和督查作用。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使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善互联网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和官方政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报送等制度,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实现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自查、抽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