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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377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6-25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第一批)的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6-25

关于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第一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我区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升犬只狂犬病的免疫覆盖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以下单位为潞城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现予以公告:

一、定点机构名单

动物诊疗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建波兽药门市宠物诊所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南华路动物防检楼下西3号(原交通局对面)

联系电话:0355—6770011、15003454744

二、免疫接种要求

1.犬只满3月龄方可接种,每年定期强化免疫,接种后发放统一的犬只免疫证明。

2.养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犬只照片到上述定点机构接种,接种前确保犬只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

3.完成免疫接种后,凭免疫证明到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犬只管理办公室办理犬证。

三、监督与咨询

1.监督单位: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投诉举报:如发现定点机构违规操作,可向我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55-6762456。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