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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377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2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第一批)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6-25 |
为贯彻落实《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我区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升犬只狂犬病的免疫覆盖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以下单位为潞城区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现予以公告:
一、定点机构名单
动物诊疗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建波兽药门市宠物诊所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南华路动物防检楼下西3号(原交通局对面)
联系电话:0355—6770011、15003454744
二、免疫接种要求
1.犬只满3月龄方可接种,每年定期强化免疫,接种后发放统一的犬只免疫证明。
2.养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犬只照片到上述定点机构接种,接种前确保犬只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
3.完成免疫接种后,凭免疫证明到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犬只管理办公室办理犬证。
三、监督与咨询
1.监督单位: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投诉举报:如发现定点机构违规操作,可向我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55-6762456。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