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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1-24 |
| 发文机关: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千万工程”指导性任务资金(第二批次)分配方案 |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5-11-24 |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恢复水浇地、旱地麦田新增复播及省级第五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4﹞180号)文件精神,省级向我区下达2025年“千万工程”专项资金488.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千万工程”,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等。
经我局11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现对2025年“千万工程”专项资金488.39万元进行分配,并予以拨付。相关情况如下:
一、具体分配情况
为补齐微子镇神头村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该村人居环境质量,更好展现潞城区乡村建设整体面貌,现将488.39万元“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全额用于支持微子镇神头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资金管理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指导性任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农〔2024〕43号)文件要求,微子镇人民政府、神头村要管好用好资金。微子镇人民政府负责2025年“千万工程”指导性任务资金的监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政资金使用流程,严禁用于与专项资金“负面清单”有关的支出。
1.2025年“千万工程”指导性任务资金要重点用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
2.2025年“千万工程”指导性任务资金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具体包括:不得将资金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补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中介费用、设立资金、建设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县域高等级公路支出、注册企业、弥补企业亏损,超范围超标准补助企业等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无关的内容。
3.2025年“千万工程”指导性任务资金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4.微子镇人民政府、神头村(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依法合规使用管理资金,自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强化全程监管,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微子镇人民政府、神头村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提升乡村建设综合管理水平。
联系人:农村事业促进站 顾环环
联系电话:0355-6762456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