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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1-01 |
| 发文机关: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公开征集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5-11-01 |
为了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为了提升打击效能,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私屠乱宰等违法线索,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举报。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法举报范围
1、养殖场户在畜禽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2、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运输、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3、屠宰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
4、私屠滥宰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等违法行为;
5.其他关于畜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对检举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行为的嫌疑人主动如实交代违法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4、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等,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和受理单位实行单线联系并予以保密,受理举报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予以保护和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严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对包庇、纵容、窝藏违法嫌疑人的,为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奖励
凡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形予以奖励。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潞城区中华大街186号)。邮编:047500
(二)举报电话:0355—676245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