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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2 |
发文机关: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推广示范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5-03-12 |
2025年,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安排在我区组织实施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推广示范项目,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承担主体。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内容:创建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推广示范区1个,核心区示范面积不少于5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150亩。重点引进中药材耕整、施肥、播种(移栽)、植保、收获等技术装备,对比试验示范不同模式机械化生产技术,开展相关技术装备试验验证工作。
2.实施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3.实施环节:开展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作业环节(耕整地、施肥、播种或移栽、植保、收获)。
4.补助标准:项目资金25万元,其中示范装备购置补助资金不低于20万元(单机补贴额不得超售价80%),推广活动费用不高于5万元。
二、报名条件
1.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好、中药材种植面积大、作业服务模式多样化的农业(农机)服务组织。
2.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机构健全,运营规范,账簿齐全,无不良记录。
3.参与作业的机车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年检合格;驾驶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2.报名地点: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生产指导股(区农业农村局4楼东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服务组织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服务组织的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及版面制度等相关照片;
③服务组织近年来获得荣誉的照片或复印件;
④长治市潞城区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推广示范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
联系人:李惠 电话:03556762456
附件:长治市潞城区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推广示范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docx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