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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2-0006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6-15 |
发文机关: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1-06-15 |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股、站、队、校:
根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会议精神,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人数较往年要大量增加,为扎实做好我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在原有2个培训机构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以便能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农民培训效果。请符合条件的培训基地积极报名,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自愿在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或指导员团队,团队中要求有会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县级培训基地师资人员构成中须有3名以上市级专家、5名以上县级专家,市级以上示范基地师资人员构成中须有3名以上省部级专家、5名以上市级专家,且要有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确保培训基地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团队;
4、具有能够提供学员现场教学、技能操作、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的教学实训基地;
5、具有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的教学生活场所,具备必要的食宿条件;
6、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农业类职业院校优先;服务农民积极性高、集食宿、教学、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优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优先。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
三、申报方式
2021年之前已经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见附件3)可不再填写申报书(附件2),直接申请承担培训任务(填写附件1)。
其他有意愿的培训基地,符合申报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条件的,需填写(附件1)及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一式五份。遴选方式实行基地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考察、评审、公示、市级备案的办法。
四、审定程序
1、申报基地按照通知要求须于2021年6月22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区农业农村局接收基地申报书后,由局相关人员通过评审、现场提问、实地察看并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等程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遴选培训基地。评审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确定的培训基地经审核汇总后,报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 系 人:刘 玲 王沙沙
联系电话:6762456
邮 箱:lcspyb@163.com
附件:1、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汇总表
2、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申报书
3、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名单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