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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07 |
发文机关: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关于2021年脱贫户和监测户购置农机具本级财政累加补贴的公示 |
标题:关于2021年脱贫户和监测户购置农机具本级财政累加补贴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1-12-07 |
根据《长治市潞城区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帮扶措施》,全区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享受上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另外享受本级财政追加10%的农机购置补贴。2021年,全区共有两户脱贫户购置农机具,分别为:店上镇邱壁村脱贫户杨安华,购置TE604轮式拖拉机1台,价格50000元,本级财政应补贴5000元;购置IGKN-200旋耕机1台,价格6000元,本级财政应补贴600元;购置9YQ-1300圆草捆打捆机1台,价格35000元,本级财政应补贴3500元,合计9100元。成家川街道黄池村脱贫户申忠海,购置山东金大丰4YZP-3GA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价格172000元,本级财政应补贴17200元。以上两项合计26300元。
公示时间自12月7日至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疑问或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和情况,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55676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