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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4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3-10 |
发文机关: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关于2020年贫困户购置农机具本级财政累加补贴的公示 |
标题:关于2020年贫困户购置农机具本级财政累加补贴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1-03-10 |
根据《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措施(60条)》规定,贫困户购置农机具“在省补贴目录标准额度(30%)的基础上再提高10%”。2020年,全区共有两户贫困户购置农机具,分别为:合室乡熬脑村贫困户靳云平,购置山拖350轮式拖拉机1台,价格34000元,本级财政应补贴3400元;微子镇冯村贫困户刘秀斌,购置昆顺牌4YZP-2A自走履带式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价格94000元,本级财政应补贴9400元。以上两项合计12800元。按照2020年扶贫60条规定,需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2800元,用于贫困户购置农机具的累加补贴。
公示时间自3月10日至3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疑问或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区农业机械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和情况,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55—6762156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机械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