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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054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07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1-07

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聚焦教育民生关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工作。全文包括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围绕教育政策、招生管理、教师招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职业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总共划分4个类别,包括教育信息、义务教育领域、通知通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拓展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截至2025年底,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教育信息类信息47条,占81% ;义务教育领域类信息1条,占1.7%;通知通告类信息9条,占15.6%;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信息1条,占1.7%。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网络信息发布实行“先审后发,发后存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特别重要的信息经局长审核后方可发布。信息发布后原始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妥善保存。

(四)监督保障

为了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地开展,使之真正成为对外服务的窗口、接受监督的平台、展现风采的舞台,我局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公开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开展业务培训2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通过网站监督系统加强信息发布前监测,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1.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工作人员未能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法律法规学习缺乏主动性,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2.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基层执法人员面临既要懂法律、也要懂业务的更高要求,但教育系统执法人员欠缺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整改推进,1.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