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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10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22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1-22 |
长治市潞城区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3〕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划片、免试、就近” 的招生入学原则,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各学校要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禁止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切实解决“择校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要将本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三)坚持合理控制班额原则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现有教育资源,均衡师资配备,扩大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
(四)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
对划片入学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做到应收尽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保证入学率达到100%;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享有城区学生同等待遇,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有学上。
(五)坚持公民同招,民办摇号随机录取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采取公民同招,网上报名,随机摇号方式招生,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六)坚持均衡编班原则
招生结束后,起始年级两轨以上学校按照学生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基本均衡、任课教师均衡的原则进行电脑均衡编班工作,遏止“择校”“择班”现象,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政府招商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校,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
(八)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是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有学上。二是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三是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属地管理”“一人一案”原则,进行分类安置,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残疾儿童不失学,不辍学。
(九)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学校、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
三、招生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招生报名。第一阶段:8月14日至8月16日,招生学校为城关小学、天脊小学、乡镇中小学;第二阶段:8月18日至8月20日,招生学校为除城关小学、天脊小学外的区直各中小学校和民办学校。民办中小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应优先录取,在本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毕业生;民办中小学校报名网站开放时间为8月18日零时,截止时间为8月20日24时,因个人原因延误招生报名的,应由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责任,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8月22日进行公开摇号,并现场公布招生结果,未摇中学生根据片区划分到相应公办学校报名。
(二)审核把关。各中小学依据学籍管理系统要求及《学生基本信息表》规定,审查相关证件,做到公开、公平、准确、透明,同时要树立服务意识,减化资料审核程序,减少非必要资料,切实提升审核效率。
(三)民办招生程序。全区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教育局建立“长治市潞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学生登陆网址http://lczs.bmren.cn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局及时公布报名情况,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相关摇号和录取通知请及时关注招生网站)。
昌盛中学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昌盛中学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昌盛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招生结果在摇号现场公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四)公示告知。招生结束后,学校要在本施教范围重点区域醒目位置、学校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及招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均衡编班。实行均衡编班,由区教育局组织所有2轨以上中小学校均衡编班,邀请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确保全程公开、阳光操作。各学校要科学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及重点班等。
(六)新生入学。8月29日下发入学通知,9月2日统一入学。区直各中小学要严查严管,严禁招收任何形式的托教生。所有公办中小学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及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潞教财〔2016〕1号),收取秋季学期学费时,要直接减免国家补助部分的经费,按减免后的标准收费。
(七)学籍注册。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认真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供电子学籍身份验证注册,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及调档工作。严禁超标准班容量,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办理空学籍,严禁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信息录入学籍系统。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招生计划及范围
学校名称 |
轨制 |
班容量 |
招生方式 |
招生计划 |
招 生 范 围 |
实验小学 |
8 |
45 |
免 试 划 入 学 |
360 |
府西北路以西,中华西大街以北,北华街以南,新华路以东;府西北路以东,潞石公路以西,学府街以北,北华街以南北街户籍及购房户。包括西街、北街、南关社区(农户)、政府家属院3号院、老干部局家属院等。 |
实验 西贾校区 |
1 |
20 |
20 |
西贾村适龄儿童及购房家庭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 |
城关小学 |
6 |
45 |
270 |
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南、中华西大街以南,西华路以东,东华路以西。包括南街、南关(非农户)、东街、古南关、白鹤观(以东关正街为界,路南的购房户)、东南山、西南山及区域内购房家庭子女;佳裕花园、尚品雅都等购房家庭子女;东关社区适龄儿童不区分农户和非农户尽量以片区为依据就近入学;主城区内经商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城关 北庄校区 |
1 |
20 |
20 |
北庄村适龄儿童及购房家庭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 |
育才小学 |
6 |
45 |
270 |
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北,府西北路以东,东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包括北街、古南关、白鹤观(以东关正街为界,路北的购房户)、三官阁社区,兴禾花园、古南关开发楼、翰香苑小区和四中家属院等的购房家庭子女;东关社区适龄儿童不区分农户和非农户尽量以片区为依据就近入学;主城区内经商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育才 东贾校区 |
1 |
20 |
20 |
东贾村、山底村适龄儿童及购房家庭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 |
实验中学 小学部 |
8 |
45 |
360 |
新华路以西,包括晋水集团及浅水湾、颐龙湾、水岸春城等购房家庭子女;中华西大街以南,西华路以西,包括佳禾花园、潞康小区、潞康花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商贸广场、佳兴花园、南苑小区等购房家庭子女。 | |
天脊小学 |
4 |
45 |
180 |
天脊集团生活区覆盖区域适龄儿童,也可面向主城区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商家庭子女。 | |
昌盛中学 小学部 |
2 |
45 |
90 |
南关社区户籍意愿入学,网上报名,公开摇号 | |
潞华中心校东华小学 |
2 |
43 |
86 |
瓦窑头社区、东小区、煤运家属楼、三官阁社区开发的隆泰苑小区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经商家庭子女。 | |
城区周边 学校 |
1—2 |
38 |
200 |
按生源地就近入学。南庄、侯家庄适龄儿童入新华小学,岭后村适龄儿童入西村小学,王山坪、辛庄村适龄儿童入五里后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商家庭子女。 |
(二)初中招生计划及范围
学校名称 |
轨制 |
班容量 |
招生方式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潞城三中 |
12 |
班 容 量 45—48 人/班 |
免 试 划 片 就 近 入 学 |
576 |
东街、西街、南街、南关、西南山、东南山6个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西华路以东、府西路至站前路以西、学府街以南的城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新华路以东、西华路以西、合意街以北的潞华办户籍(非农)购房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南,府西路至站前路以东,文华路以西,包括古南关社区户籍及购房的小学毕业生;西村潞华办户籍及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
潞城一中 初中部 |
5 |
240 |
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北,府西北路以东、文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学府街以北,西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府西北路以西的户籍及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包括北街、古南关社区户籍及购房的小学毕业生;西贾潞华办户籍及购房的小学毕业生;西贾小学毕业生。 | ||
实验中学 |
12 |
576 |
北庄、南庄、侯家庄、史坊、岭后村户籍及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西华路以西、东南山、西南山社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外省市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区经商家庭子女;非城区户籍且回原籍确有困难的小学毕业生;潞华办户籍且自愿入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翟店镇、史回镇、店上镇和原合室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实验中学小学部可对口直升。 | ||
潞城第四中学初中部 |
6 |
288 |
东贾、五里后、辛庄、王山坪、山底村户籍及购房的小学毕业生;白鹤观、三观阁、瓦窑头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文华路以东的小学毕业生;东贾小学毕业生;非城区户籍且回原籍确有困难的小学毕业生;辛安泉镇、微子镇、黄牛蹄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区经商家庭子女。 | ||
昌盛中学 初中部 |
4 |
免试入学 |
180 |
网上报名,公开摇号。 | |
成家川中学 |
2 |
96 |
成家川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面向全区范围内招生。 | ||
长治市 十三中 |
4 |
192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面向城区及学校周边范围内招生。 |
说明:1.外省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以府西路为界,路东的入天脊小学、东华小学、东贾村小学、育才小学、城关小学;路西的入西村小学、西贾村小学、新华小学。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初中学校为实验中学、潞城四中、长治市十三中。
3.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儿童、孤儿、部队家属及军烈属子女以及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人员子女按照划片就近意愿入学。
4.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住宿。
5.各学校在优先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读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受片区内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等儿童就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区中小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乡镇中心校为各乡镇“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单位,8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控辍保学”排查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校学习,严禁失学现象发生。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和谐稳定。各校要对招生对象的年龄、范围、条件和相关证件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全部入学。各校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安全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三)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在本施教范围重点区域显要位置、学校网站等公布招生信息,做到“八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及处理结果全部公开,方便群众、家长知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成立由基教、督导、计财、审计、成人办等股室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随机突查和举报核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整治。
(四)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学校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严明纪律,恪尽职守,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对违规操作的学校视情节进行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和停止年检等处罚;凡出现虚假宣传、无序竞争、乱挖生源、人情入学、收费不规范等不正当招生行为,一律对涉事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群众举报、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一律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资料。招生工作开始前,各学校要将本校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备案,招生结束后,按照招生报名时间报送招生情况、招生名单、公示结果及图片资料,9月1日前报送学籍注册或调档的模板。
六、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咨询电话:0355-6941173
举报电话:0355-6941166 694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