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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130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03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8-03 |
为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1〕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就便、就优” 的招生入学原则,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二、招生原则及对象
(一)招生原则及方式
严格执行 “划片、免试、就近、就便、就优”的招生入学原则。小学招生采取“划片就近免试、家长社会监督”的方式组织实施。初中招生采取“划片就近免试、鼓励对口直升、民办网上报名、家长社会监督”的方式组织实施。
划片就近入学:城区学校坚持“以路(街)为界、以校定位、以社区定校”和“相对就近、校际均衡”的办法,乡镇学校坚持“就近入学、对口直升”的办法。
免试入学:无需通过考试来获取入学的资格。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统一性笔试或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二)招生对象
小学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对象为我区行政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小学未在户籍地就读有意愿返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招生计划及范围
学校名称 |
轨制 |
班容量 |
招生方式 |
招生计划 |
招 生 范 围 |
实验小学 |
6 |
43 |
免 试 划 入 学 |
258 |
府西北路以西,中华西大街以北,北华街以南,新华路以东;中华西大街以南,合意街以北,西华路以西,新华路以东;府西北路以东,潞石公路以西,学府街以北,北华街以南北街户籍及购房户。包括西街、北街、南关社区(农户)、佳禾花园、潞康小区、潞康花苑、政府家属院3号院、老干部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回迁房住户等。 |
实验 西贾校区 |
1 |
20 |
20 |
西贾村适龄儿童及购房家庭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 |
城关小学 |
5 |
43 |
215 |
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南、中华西大街以南,西华路以东,南华西街以北,站前路以东,东华路以西。包括南街、南关(非农户)、东街、古南关、白鹤观(以东关正街为界,路南的购房户)、东南山、西南山(户籍)及区域内购房家庭子女;东关社区适龄儿童不区分农户和非农户尽量以片区为依据就近入学。 | |
城关 北庄校区 |
1 |
20 |
20 |
北庄村适龄儿童及购房家庭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 |
育才小学 |
5 |
43 |
215 |
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北,府西北路以东,东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包括北街、古南关、白鹤观(以东关正街为界,路北的购房户)、三官阁社区,兴禾花园、古南关开发楼、翰香园小区和四中家属院等的购房家庭子女;东关社区适龄儿童不区分农户和非农户尽量以片区为依据就近入学。 | |
育才 东贾校区 |
1 |
20 |
20 |
东贾村、山底村适龄儿童及购房家庭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 |
第二实验 小学 |
5 |
43 |
215 |
新华路以西,包括晋水集团及浅水湾、颐龙湾、水岸春城等购房家庭子女;合意街以南,西华路以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商贸广场、佳兴花园、南苑小区等购房家庭子女;南华西街以南,站前路以西,包括佳裕花园、尚品雅都等购房家庭子女;东南世纪城、西南山社区购房家庭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天脊小学 |
4 |
43 |
172 |
天脊集团覆盖区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昌盛中学 (小学部) |
1 |
30 |
30 |
南关社区户籍意愿入学的适龄儿童及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优先满足本校及城区学校适龄儿童就读需求,禁止招收乡镇6周岁适龄儿童,面向城区招生要达到本校招生总人数的60%以上。 | |
潞华中心校东华小学 |
2 |
43 |
86 |
瓦窑头社区、东小区、煤运家属楼、三官阁社区开发的隆泰苑小区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 |
城区周边 学校 |
1—2 |
38 |
200 |
按生源地就近入学。南庄、侯家庄适龄儿童入新华小学,岭后村适龄儿童入西村小学,王山坪、辛庄村适龄儿童入五里后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乡镇小学 |
1-2 |
30- 40 |
本乡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未在户籍地就读有意愿返回原籍的适龄儿童。 |
(二)初中招生计划及范围
学校名称 |
轨制 |
班容量 |
招生方式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
潞城三中 |
12 |
班 容 量 45 人/班 |
540 |
东街、西街、南街、南关、西南山、东南山6个社区户籍的区直小学毕业生,西华路以东、府西路以西、学府街以南的城区购房的区直小学毕业生;新华路以东、西华路以西、学府街以南、合意街以北的潞华办户籍(非农)购房家庭的区直小学毕业生;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南,南华街以北,城内正街以南,文华路以西,包括古南关社区户籍及购房的区直小学毕业生;西村潞华办户籍及购房的区直小学毕业生。 | ||
潞城一中 初中部 |
5 |
225 |
城内正街至东关正街以北,府西北路以东、文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学府街以北,西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府西北路以西的户籍及购房的区直小学毕业生。包括北街、古南关社区户籍及购房的区直小学毕业生;西贾潞华办户籍及购房的区直小学毕业生;西贾小学毕业生。 | |||
实验中学 |
12 |
540 |
北庄、南庄、侯家庄、史坊、岭后村户籍及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以及西华路以西、东南山、西南山社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外省市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区经商家庭子女;非城区户籍且回原籍确有困难的区直小学毕业生;潞华办户籍且自愿入实验中学的区直小学毕业生;翟店镇和史回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
潞城四中初中部 |
6 |
270 |
东贾、五里后、辛庄、王山坪、山底村户籍及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白鹤观、三观阁、瓦窑头社区户籍的区直小学毕业生;文华路以东的区直小学毕业生;东贾小学毕业生;非城区户籍且回原籍确有困难的区直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区经商家庭子女。 | |||
昌盛中学 (初中部) |
2 |
免试入学 |
100 |
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昌盛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入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摇号入学。 | ||
长治市 十三中 |
4 |
对口 直升 |
180 |
天脊小学毕业生;潞城区以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面向城区及学校周边范围内招生。 | ||
成家川 中学 |
2 |
标准班 容 量 50 人/班 |
100 |
本乡镇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和未在户籍地就读有意愿返回原籍的小学毕业生。 |
||
辛安泉 中学 |
1 |
50 |
||||
店上中学 |
1 |
50 |
||||
微子镇 中学 |
1 |
50 |
||||
合室中学 |
1 |
50 |
||||
黄牛蹄 中学 |
1 |
50 |
本乡镇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和未在户籍地就读有意愿返回原籍的小学毕业生。属于九年一贯制学校,黄牛蹄中心校小学毕业生不得择校。 |
|||
潞城二中 |
1 |
免试入学 |
50 |
网上报名,摇号入学。 |
说明:1.外省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以府西路为界,路东的入天脊小学、东华小学、东贾村小学;路西的入西村小学、西贾村小学、新华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初中学校为实验中学、潞成四中、长治市十三中。
3.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儿童、孤儿、部队家属及军烈属子女以及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人员子女按照划片就近意愿入学。
4.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住宿。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信息公开
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在本施教范围重点区域显要位置、学校网站等公布招生信息,做到“八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及处理结果全部公开,方便群众、家长知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报名
乡镇学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名时间,8月3日前将招生名单报送至教育局备案,并向招生领导组汇报招生情况。
区直学校:8月1日至3日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8月1日至2日为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日下午向招生领导组汇报招生情况。8月3日为第二阶段报名时间,学校根据第一阶段招生及学位空缺情况予以调控。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报送教育局审核备案,民办中小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与区直公办学校招生时间相同;民办学校应优先录取,在本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毕业生;民办中小学校报名网站开放时间为8月1日零时,截止时间为8月3日24时,因个人原因延误招生报名的,应由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责任,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8月4日下午进行公开摇号,并现场公布招生结果。
(三)审核把关
各中小学依据学籍管理系统要求及《学生基本信息表》规定,严格审查相关证件,做到公开、公平、准确、透明。
入学报名携带的相关证件如下:
1.所有中小学新生:须携带有家庭编号的户口簿,户口本信息必须有学生的身份证编号及家庭详细住址。
2.城内购房家庭子女:须提供与其家庭户口本姓名相同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并提供近期的水、暖、电等物业凭证。
3.外省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或劳务合同、居住证。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或劳务合同。
4.经商人员子女:提供有效的工商许可证。
5.部队家属及军烈属子女:提供驻潞所在部队的相关证件。
6.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企业人员子女: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及证件。
7.孤儿和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相关证明或残疾证。
8.小学入学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
9.初中入学新生提供小学毕业证(登记学生学籍号)。
10.返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小学入学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初中入学新生提供原毕业小学毕业证(登记学生学籍号)或学籍登记表(加盖有原就读学校公章)、户口簿,按划片招生要求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11.农村进城及到外县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住址变更,监护人工作调动,确需进城、到外县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持以上相关证件资料到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登记,按划片招生要求到相应的学校报名,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证件资料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查验所有新生证件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2.原则上新生所持户籍与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关证件、现家庭住址三者一致(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孩子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3.如遇特殊情况,请学校通过辅助证明、入户调查等方式酌情据实处理。
(四)民办招生范围和程序。
招生程序:今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教育局建立“长治市潞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学生登陆网址http://lczs.bmren.cn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相关摇号和录取通知请及时关注招生网站)。
招生范围:在昌盛中学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昌盛中学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昌盛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招生结果在摇号现场公布。
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五)公示告知。招生结束后,学校要在本施教范围重点区域醒目位置、学校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及招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均衡编班。实行均衡编班,8月28日上午,所有2轨以上中小学校举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仪式”,邀请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确保全程公开、阳光操作。各学校要科学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及重点班等。
(七)新生入学。8月29日下发入学通知,9月2日统一入学。区直各中小学要严查严管,严禁招收任何形式的托教生。所有公办中小学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及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潞教财〔2016〕1号),收取秋季学期学费时,要直接减免国家补助部分的经费,按减免后的标准收费。
(八)学籍注册。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认真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供电子学籍身份验证注册,9月10日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及调档工作。严禁超标准班容量,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办理空学籍,严禁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信息录入学籍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区中小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乡镇中心校为各乡镇“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单位,8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控辍保学”排查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校学习,严禁失学现象发生。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和谐稳定。各校要对招生对象的年龄、范围、条件和相关证件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全部入学。各校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安全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三)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督导检查。教育局在教育网站、公示栏公布招生方案,各中小学要提前做到招生信息“八公开”,方便群众知晓,主动接受监督。教育局建立监督举报、结果复查等制度,保证招生工作规范运行,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同时成立由基教、督导、计财、审计、成人办等股室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随机突查和举报核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整治。
(四)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学校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严明纪律,恪尽职守,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凡违规操作的学校视情节进行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和停止年检等处罚;凡出现虚假宣传、无序竞争、乱挖生源、人情入学、收费不规范等不正当招生行为,一律对涉事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群众举报、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一律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资料。招生工作开始前,各学校要将本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基教股备案,招生结束后,按照招生报名时间报送招生情况、招生名单、公示结果及图片资料,8月28日报送均衡编班方案及图片资料。8月31日前报送学籍注册或调档的模板。
长治市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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