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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218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3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潞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8-2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潞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牛浩刚(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郝喜堂(区政府办副主任)
秦 波(区教育局局长)
委 员:代 林(区教育局副局长)
米一兵(区发改局副局长)
韩 磊(区财政局副局长)
崔彦伟(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爱霞(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海涛(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亚琳(区住建局副局长)
郭慧敏(区审计局副局长)
宋红斌(区编办副主任)
张 赞(区卫计局副局长)
委员会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长治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聘任责任督学;发布全区教育督导报告;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秦波兼任。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