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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2416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05-16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主题词省级督导评估报告
标题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潞城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的报告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19-05-16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潞城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的报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潞城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进行督导评估的报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326330日,组织督导评估组一行23人,对潞城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进行了第一次专项督导5月26日至29日对潞城市进行第二次省级督查。通过两次督查,我们对潞城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潞城市义务教育概况 

  潞城市现有23万(常住)人口。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表明,辖区内:小学39,其中:公办小学39所39所)9,其中:公办初中9所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2所,其中公办2所(县属1所、市属1所)。小学教学点42个。 

  现有在校小学生12893人,初中生6048人;在职小学专任教师960人、在职初中专任教师559人。 

  辖区内学校变更情况 

  2017年撤消5个教学点:黄漳教学点、南舍教学点、新建庄教学点、辽河教学点、下社教学点 

  2018年撤消11个教学点:辽河头教学点、邱壁教学点、牛村教学点、下粟教学点、漫流河教学点、常村教学点、古城教学点、曹庄教学点、孔岩教学点、续村教学点、宋家庄教学点。 

      辖区列入督导评估学校数认定:39所小学、9所初中、1所九年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初中部,26个教学点 

  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潞城市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编制规划内容、山西省中小学后勤装备基本标准、山西省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内容及本市制定的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基本标准、本市制定的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普通教室要求、专任教师办公室要求逐校逐项进行了县级自评市级复核,认定有39所小学、9所初中、1所九年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到了标准,占全市评估小学总数的100%、初中总数的100%。 

  省级督导评估时,检查了39所小学、1所九年制学校,9所初中,完全中学2所。对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条件督导标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编制规划内容、山西省中小学后勤装备基本标准、山西省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内容及本市制定的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基本标准、本市制定的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普通教室要求、专任教师办公室要求,潞城市39所小学达标,占100%,初中10所达标,占100%,2所完全中学初中部达标,占100%。 

      我们认为: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达到了《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编制规划内容、山西省中小学后勤装备基本标准、山西省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内容及本市制定的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基本标准、本市制定的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普通教室要求、专任教师办公室要求,潞城市达到标准。 

  三、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 

  按照2017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计算,该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483初中综合差异系数0.445达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 

  小学八项差异系数指标无超过0.8的。 

  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差异系数指标超过0.8,达0.803 

  四、潞城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政策保障 

  潞城市委市政府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成立以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制定了《潞城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潞城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潞城市办公厅关于印发潞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监督问责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科学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框架、时间表、路线图,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为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奠定了基础。 

  (二)兜牢底线,强化投入,硬件保障 

  潞城市在近年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教育投入。2015至2017年潞城市政府依法保障了义务教育正常办学经费投入,达到了“两个提高”、“三个增长”,并投入巨资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市创建工作。生均公用经费小学795元、寄宿生995元,初中1037元,寄宿生1237元,达到了省定标准。三年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8974万元,土地出让金余额计提589.6万元,全部用于教育。三年拨付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463万元,工勤人员工资31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用于义务教育,小学每生每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0元。2017以来投资1.9736亿元,启动促进均衡发展的700余个基建、设备购置项目,包括改扩建校舍、建设教师周转房、操场建设、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购置、校园美化绿化和校园文化建设等;三年拨付工勤人员工资318万元,中心校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每校2万元;学生营养餐每年投入150万元。投资2.2亿元新第三中学。这些投入不仅保障了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也将极大地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实现市域内均衡,提升办学水平奠定基础。 

  (三)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师资保障 

  潞城市委、市政府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教师管理“局管校聘”机制。小学师生比1:13.3,初中1:10.5,高于国家标准。2016年招招聘教师40人,2017年招聘41人,为教育补充了新生力量;全县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小学达72%,初中达94%,高于国家规定标准;2017年交流校长、教师,交流198人,占校长教师总数的10%以上,达到了省定标准;对偏远农村教师按距离市区距离、教龄分别补贴370-650元,为农村教师建周转房96套;建立了潞城市中小学教育奖励基金,2017年对629名优秀教师和104名优秀学生进行了奖励,发放奖金200万元;制定《潞城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师德水平,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惩处、保障等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这些举措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励了教师干劲。 

  (四)关注弱势,规范办学,促进公平 

  潞城市认真落实国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两为主”政策,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让务工人员子女和市民子女享受同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017年在校务工人子女小学847名,初中432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通知》,学校组建“留守儿童之家”,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从思想、生活、学习多方面给留守儿童“三个优先”照顾关爱。全县听力、神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共41名,入学37人,入学率达90.24%。认真落实了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助政策,受助学生达5984名。对弱势群体的这些资助、关爱政策,保障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了教育公平,未发现因家庭贫困失学学生。全市小学入学率100%,六年巩固率97.8%,初中入学率100%,三年巩固率99.9%。 

  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督导指标》,进行自评,得分为99.5分。省级督导评估潞城市得分99分。达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按照《山西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在对潞城市进行省级督导评估时,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山西民益社会满意度测评中心”进行了公众满意度调查。抽样问卷调查了643人,总体评价满意度为99.2%。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表明,潞城市义务教育发展均衡情况得到公众的认可。 

  、落实五个一票否决及一个挂钩指标情况 

  该市法定“三个增”,近三年中不存在有两年不达标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做到了足额征收,足额主要用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无危房,学生课桌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且达到一生一桌一椅(凳),专任教师达到每师一机一柜,寄宿生达到一生一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24%;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能力建设的意见》坚决,年度内教育系统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同时与当地小升初工作情况紧密挂钩。 

  综上所述,督导组认为,潞城市符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申报条件。督导评估组将把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