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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741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20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 主题词:基础教育和装备股 |
标题:基础教育和装备股工作职责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09-20 |
拟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合理调整学校(幼儿园)布局,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指导全区中小学课程管理、课程改革及教学用书管理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办学成果,提升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做好幼儿教育基本情况统计,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和毕业证发放工作,协助长治区教育局管理高中学籍;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特殊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组织和管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和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设立和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课业簿册配备、使用、管理方案,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制定全区信息技术教育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指导和开展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中小学信息技术费管理使用方案,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考核制度,促进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合理应用;完善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制度。负责督导检查全区各乡镇(办事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督导与检查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情况;负责督导评估下级教育目标责任书兑现情况,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义务教育均衡办学”工作的评估考核;负责全区的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育行政督导和教学评估督导;负责教育系统来信来访接待、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