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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1745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24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词:人员编制 |
标题: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9-24 |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工信局
办公电话:6762120
邮政编码:047500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工信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jxj6762120@126.com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及时有效地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核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财政建设资金。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负责全区节能降耗工作、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节能降耗。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示范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统筹协调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负责重大突发性事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组织生产。
(九)推动电子政务化,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重要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担负全区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的规划发展和综合管理;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畜禽定点屠宰、酒类批发、零售许可、成品油等商品流通,主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
(十三)负责落实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十四)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五)负责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加强经营、财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
(十六)负责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重组、关闭和破产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七)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八)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负责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拟定全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
(二十三)拟定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二十四)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资产投资项目。
(二十五)承担全区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分解下达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
(二十六)承担全区煤矿生产监管责任,制定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工作。
(二十七)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煤炭运销管理工作。
(二十八)对全区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相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承担全区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二十九)指导全区煤炭行业机电管理、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三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具体承办机关文秘、值守应急、印鉴、档案、督查、信访、提案、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落实组织人事、计划生育、文体卫生、老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及时有效地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具体措施和建议;负责落实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投产、新技术鉴定;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开发项目计划;负责组织落实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发展和综合管理。
(三)投资与规划股(编制1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和措施,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落实国家和省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审核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咨询工作;承担全工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钢铁、水泥、电石、铁合金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置换相关工作。
(四)节能与综合利用股(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节能监察,具体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重点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落实节能专项资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的投向;编制节能年度计划、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年度计划和项目;负责焦炭生产、经营资格审核管理,依法整顿焦炭经营秩序。负责焦化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
(五)电子信息化股(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进信息化工程项目,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开展信息化培训;指导软件业发展,开展软件产品登记工作,组织实施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监督指导全工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负责协调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
(六)商务流通股(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整顿和规范商务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商业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主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酒类批发、零售许可、成品油等商品流通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落实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七)国有资产管理股(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收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资产统计分析、清产核资、产权处置、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等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监督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研究提出企业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落实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协调解决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
(八)煤炭与安全管理股(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落实矿井关闭,规范煤炭经营秩序,煤矿开办准入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督煤矿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依法对违法矿井、违规和违章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协调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抢险中急需物资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