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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186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3-05 |
发文机关:潞城市环保局 | 主题词:信息公开 |
标题:潞城市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8-03-05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潞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由潞城市环保局编制。2017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潞城市环保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确定由办公室1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本局根据市政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有“中国潞城”门户网站和《潞城新闻》。此外,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办公区设置公告栏,不定期发布需公开的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也没有减免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新的一年里,将从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二是积极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