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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2-0001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2-21
发文机关中国自然资源报 主题词
标题山西厅全面强化用地服务保障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2-21

山西厅全面强化用地服务保障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将多举措强化用地服务保障,提升市场主体要素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保护和激发全省市场活力。  

根据《通知》,山西要积极发挥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规划作用,省级主体功能区净增加25个重点开发城镇,解决全省部分省级开发区布局及省级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满足市场主体项目落地需求。编制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黄河流域(山西段)高质量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指导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市县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下推进市场主体倍增。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制定全省统一的交易规则,优化更新网上交易系统,打通省、市、县三级数据通道,形成统一工作主体、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市场。同时,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开展年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和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核,以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核算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倒逼市县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增存挂钩”产生的新增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民生工程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转型项目用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系统梳理补充耕地渠道来源,推进项目信息报备入库工作,进一步加大补充耕地指标省域内统筹力度,提高占补平衡保障能力。

同时,山西要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大幅提高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标准地”比重。在山西综改示范区探索将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延伸。  

《通知》明确,培育土地综合整治市场主体,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