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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9-12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5-09-12

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潞不动产公〔2025〕39号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

晋(2024)潞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76号

长治市潞城区环西南路69号朗润明珠小区2号楼3单元11层1102号房

94.05


*萍

(2024)潞城区不动产权第0001843号

长治市潞城区合意街潞康花园小区1号楼5单元602号房

102.37


  电话:0355-6955655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