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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7-28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5-07-28

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潞不动产公〔2025〕35号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申*慧

晋(2021)潞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321号

长治市潞城区山水生活区院内晋水苑2号楼2单元11层1103号房

95.08


  电话:0355-6955655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