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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1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5-03-11 |
潞不动产公〔2025〕9号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证书号 |
韩* |
韩*斌、李*兰 |
房屋 |
长治市潞城区中华大街中府楼1-402 |
150.85 |
潞房权证城私字第00896号 |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5-6955655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