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1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5-03-11 |
潞不动产公〔2025〕7号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
不动产证书(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晋(2019)潞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56号 |
长治市潞城区中华东街南侧华府东苑住宅小区1号楼2单元10层1001号 |
108.15 |
|
潞城市建筑工程公司 |
潞国用(93)字第1404222111号 |
婴城西街14号 |
11865.06 |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5-6955655
2025年3月10日